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吕仁高先生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补充质押的通知,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要求,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注:上述百分比为四舍五入得出。
2、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巨龙控股与吕仁高先生、吕成杰先生、金华巨龙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7,790,1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6%。本次补充质押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393,445,79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8.9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33%。
其中,吕仁高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5,730,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1,399,99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2.23%,占公司总股本的2.79%。
3、股份质押的其他情况
以上股份质押为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仁高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吕仁高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补充质押委托书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