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8年8月14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7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武安市2672厂区公司会议厅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成章先生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0人,代表股份1,767,912,8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298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1,672,781,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15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95,131,3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37%。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7人,代表股份173,082,5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37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
■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
■
2.2、发行对象与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
■
2.3、债券品种和期限
表决情况:
■
2.4、债券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表决情况:
■
2.5、担保方式
表决情况:
■
2.6、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
■
2.7、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
■
2.8、上市安排
表决情况:
■
2.9、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
■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
■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情况:
■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勇、李辉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