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分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接到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园区内所有企业停产统一进行环保集中整治的通知,公司所在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内的8家公司全部停产。由于本次涉及停产的8家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合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82.85%,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现公司就此事补充说明如下:
一、目前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连云港亚邦制酸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复产申请已经通过灌南县政府的审核,灌南县政府已将复产申请上报连云港市政府审批。经与连云港市政府沟通,市政府已明确表示将加快复产审批流程,经市政府审批完成后,上述公司即可恢复生产。公司将积极配合政府相关审批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复产审批,恢复生产。公司主要产能复产并稳定运营后,公司将向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即撤销ST,摘帽)。
二、公司下属8家子分公司停产是根据4月28日接到的灌南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停产通知,要求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内所有企业停产并进行环保提标改造。本次停产行为是为了响应政府统一的环保集中提标改造行动,并非公司自身出现环保问题。
三、截止目前,上述停产公司正根据要求积极开展环保整改工作,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公司在环保方面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同时在安全方面亦未发生重大事故。
四、停产期间,公司主要产品备有一定周期的库存,公司通过委外加工、调整销售策略等措施确保公司销售市场的稳定运营,从而减少停产对公司上半年业绩造成的影响。
五、公司将及时披露复产进展,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