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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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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8-059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志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文化”、“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59,822,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35%)的股东志凯

  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即 2018 年 9 月5日至 2018 年 12 月 4 日之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137,444 股,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收到公司股东志凯有限公司的《关于减持凯撒文化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志凯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志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9,82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3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红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8,137,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2018 年 9 月 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4 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志凯有限公司曾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1)志凯有限公司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志凯有限公司于公司资产重组时所做出的承诺: 2016 年 4 月,公司向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8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789,986 股募集配套资金,上述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28,789,986股已于2016 年 5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志凯有限公司承诺,自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志凯有限公司上述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志凯有限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志凯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志凯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东志凯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凯撒文化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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