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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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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63                                        公司简称:大理药业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一系列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和医药监管新政相继落地实施,政策执行力度加大,行业政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已全面释放,公司经营业绩处于历史低点。2018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金额为20,298.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88.5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7.16%。主要原因表现为:

  随着“两票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由于主导产品销售价格上浮,胞二磷胆碱注射液恢复生产并上市销售形成了新的增量,公司营业收入大幅提升;由于销售模式的转变,销售费用在原代理制模式下由代理商承担转变为由公司承担,导致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

  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由于公司主导产品在医保支付范围内受到医疗机构级别和适应症上的双重限制,销量大幅下滑。2017年9月各地开始实施新版《医保目录》,公司主导产品醒脑静注射液和参麦注射液在医保支付范围内均限制在二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并且在医保支付范围的适应症上,醒脑静注射液限定在有中风昏迷、脑外伤昏迷或酒精中毒昏迷抢救的患者使用,参麦注射液限定在有急救抢救临床证据或肿瘤放化疗证据的患者使用。

  由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大幅增长,影响了公司净利润。“两票制”全面实施后,公司需要对销售渠道进行新的维护和拓展,在部分省区,甚至进行了重建,报告期内,公司在销售渠道开拓、学术推广等销售费用方面支出12,963.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7.35%;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由于2017年四季度起,“两票制”、用药限制政策和医保控费措施等改革调整政策执行力度加大,公司销售计划未能如期实现,形成较大库存压力,报告期内,为了及时消化库存,公司减少了生产计划,各生产车间生产计划任务不饱和,产生889.12万元的减产停工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797.92%;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销毁了到效期产品存货329.42万元,导致存货净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6057.38%。上述三个方面主要因素叠加,导致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行业政策改革和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新的政策环境下,公司主动顺应改革和政策调整的要求,强优势、补短板,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生产经营,以期将影响和冲击降到最低程度,为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探索建立有效的应对措施和战略。

  1、加强产品市场营销力度

  报告期内,医药流通体制改革“两票制”在全国全面推行,中药注射剂用药限制和医保控费等政策执行力度加大,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公司及时调整了销售模式,加强市场营销队伍建设、机制建设,强化学术营销和培训工作。下一步,公司继续围绕销售模式和机制建设提升营销能力,充分运用主导产品醒脑静注射液、参麦注射液疗效确切、安全性高、有很强市场认同的良好基础,不断通过学术推广提升品牌影响力,巩固存量市场份额,拓宽渠道、突破增量,将公司主导产品的市场份额保持,进而提升到一个合理的水平上。

  2、不断丰富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在对产品政策和市场环境调研的基础上,于2018年3月,恢复了胞二磷胆碱注射液的生产和销售工作,已相继在十余个省份中标或挂网。胞二磷胆碱注射液属于化学药,目前在国内市场生产批文只有两家,产品竞争力相对较小,市场竞争力较强,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下一步,公司将把胞二磷胆碱注射液的销售作为公司经营业绩增量产品来重点推广和营销,进一步提升胞二磷胆碱注射液在公司经营业绩中的贡献率。同时,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产能需求的变化,加强产品政策研究、市场分析和调研,做好拓展或发展项目的论证、储备工作。

  3、着力提升产品品质竞争力

  报告期内,国家陆续对多个中药注射剂的使用做了严格的限制,原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总局对中药注射剂再评价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并相继要求对一批中药注射剂产品说明书涉及的“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进行修订。自2015年起,共47个中药注射剂品种被要求修改说明书,临床使用受到一定限制。公司于2015年即开展的中药注射剂二次开发工作,契合了国家监管机构的最新要求。公司严格遵循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涉及的参麦注射液产品说明书进行了修订。报告期内,与浙江大学合作继续开展参麦注射液二次开发项目,产品化学和药效物质基础研究、体内研究、过敏原筛查、工艺研究等研究工作;与温州医科大学、江西林业科学院等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和自主开展的醒脑静注射液基础研究项目中,栀子、温郁金等药材生产及质量研究项目已完成了良种筛选繁育、扦插繁殖与栽培技术的升级研究以及部分技术标准的制定,天然冰片提取及精制纯化研究项目已完成精制纯化小试研究,醒脑静注射液标准提高研究项目已完成了新标准草案的复核工作;与刘昌孝院士暨天津药物研究院合作进行的黄芪注射液工艺改进及质量研究项目已展开第一期研究工作。下一步,公司将结合再评价工作要求,优化中药注射剂二次开发工作内容和项目并扎实推进。

  4、提升科研实力和条件

  报告期内,于2018年4月设立在公司的“云南省刘昌孝院士工作站”正式揭牌启动,为公司的科技创新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公司将以此为契机,与刘昌孝院士及其专家团队深度合作,加大研发力度、着力产品升级和成果转化、加快人才培养。公司科研基础设施“科技综合大楼”项目已基本完成设计和报建工作,将在下半年开工建设。

  5、质量至上,依法、诚信、合规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通过GMP再认证现场检查、飞行检查及各级药监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顺利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并取得证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举行安全生产消防应急演练,开展了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组织了五场次安全生产教育专题培训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2018年上半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清洁生产依标进行,“三废”达标排放,节能降耗措施有效落实。2018年4月公司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6、提高效能和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销量大幅下滑,对产能的需求也大幅下降。为合理和精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管理效能和生产效率,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现状及发展战略需要,强化人才引进工作,强化人员素质培养和提升工作,削减冗员、合理分流富余人员、储备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能和生产效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3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5)。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发布《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了“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2017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共计转增30,000,000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30,000,000 股,注册资本从 100,000,000 元增加到 130,000,000 元。公司董事会拟根据上述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实际情况对《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涉及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4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下午13: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认为: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5)。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5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0号文《关于核准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2.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000,8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2,499,2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18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9月18日出具XYZH/2017KMA202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单位: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344,000.00元,2018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8,987,792.00元(含用募集资金8,467,064.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5,331,792.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27,167,408.00元(包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25,560,000.00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864,537.4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9月,本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白族自治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执行严格审批程序。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

  (二)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467,064.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中药注射剂现代化发展项目8,407,064.00元;药品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60,000.00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XYZH/2018KMA20017号《专项鉴证报告》。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金额为8,467,064.00元。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2,556.00万元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募集资金。

  (五)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6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17年末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0.00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共计转增30,000,00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0,000,000股,注册资本从100,000,000元增加到130,000,000元。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根据上述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实际情况对《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涉及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后的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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