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8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关于请做好莱茵生物配股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8-048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关于请做好莱茵生物配股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莱茵生物”)、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莱茵生物配股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配股公开发行申请将提交发审委审核,需要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补充说明。

  收到告知函后,公司及保荐机构对告知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及光大证券关于〈关于请做好莱茵生物配股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8-049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61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经过认真研究和论证分析,完成了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的回复,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具体内容请参阅2018年7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了修订,现将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及光大证券《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配股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8-050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微链贷”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签订了“微链贷”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与公司合作的上游收购商、种植户及下游经销商(以下简称“借款人”)向桂林银行申请的“微链贷”借款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人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第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inifo.com.cn)的《关于公司签订“微链贷”合作协议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定性,经公司与桂林银行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微链贷”网贷合作事项,并于2018年8月13日签订《“微链贷”业务合作协议终止协议书》。

  二、协议执行情况

  自“微链贷”业务合作协议签订后,公司仅为上游收购商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合计2,800万元,截至2018年5月2日,所有“微链贷”借款人均已全额偿还银行贷款,公司担保义务全部解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协议对外担保余额为0,公司亦不存在其他类似“微链贷”的网贷合作协议。

  三、协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微链贷”业务合作协议终止协议书》签署后,双方为“微链贷”网贷合作所签订的所有协议均终止,双方与与借款人签订的三方微链贷合作协议也全部终止,双方同意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双方承诺未来也不会以任何理由就“微链贷”网贷合作协议的签订、履行和终止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追究任何责任。本次签订终止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与桂林银行签署的《“微链贷”业务合作协议终止协议书》。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