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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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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根基性制度改革提速
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料持续增强
□本报记者 徐昭

  □本报记者 徐昭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证监会受理首发及发行存托凭证企业304家,其中已过会32家,未过会272家,排队IPO数量从年初500余家降至200多家。

  专家认为,前期积压的IPO“堰塞湖”现象得到有效缓解,这说明近年来监管层持续深化发行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不断完善并坚决实施退市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当前时代背景下,我国需要推出更有效措施,完善发行审核和并购重组监察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市场融资功能,从而降杠杆、调结构、稳预期,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发行制度将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发行制度改革已取得一定成绩。例如,新股发行抑价(指首次公开发行定价明显低于上市初始的市场价格)幅度总体有所降低,无论是主板、中小板,还是创业板,新股发行均出现跌破发行价的情况,打破了长期以来投资者不关心上市公司基本面和投资价值,再贵的新股也要抢的惯性思维,新股中签率有所提高,新股发行‘堰塞湖’有所缓解。”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但也要看到,我国发行制度中依然存在新经济企业发行比重偏低、新股发行超募现象、新股流通股比例过低筹码稀缺发行价偏高、二级市场过度炒作、打新可以实现无风险套现等顽疾。

  潘向东认为,继续深化发行制度改革依然是破解我国发行制度困境的主要出路。一是健全新股发行信息披露机制,做好向注册制改革的基础制度建设;二是在注册制未实施之前,强化新一届发审委对企业发行上市的合规性审核,加大对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三是参考国际经验,增加新股首发流通股比例,增加新股上市的筹码供应,抑制新股发行上市爆炒;四是采取相关措施推动新股发行分散化,实现新股筹码更加分散和平均;五是对新股发行市盈率上限实行的“窗口指导”向区间指导转变,逐步向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发行价格转变。

  招商基金相关人士表示,继续深化发行制度改革不仅是国家服务实体经济、拓宽创新创业型公司融资渠道的手段之一,也得以让A股股民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红利。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是一个全方面的工作,比如发行定价合理化就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新股热炒的现象比较突出,需要从增加买方定价约束、加大承销商定价责任、提高股票流动性等方面着手。”天风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刘晨明表示,一二级市场要加强协调,避免出现新股热炒之后价格大幅下行的现象,让企业上市经营的红利惠及更多投资者。这些问题的背后,保荐各方权责明晰至关重要,证券公司、会计师、律师、发行人都应该有独立明确的责任,并设置好问责机制。

  退市料更精细化市场化法治化

  健康的资本市场需要优胜劣汰机制。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人田利辉认为,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是“优胜劣汰”。资本市场需要有进有出,股票市场建设的重要两端在于发行制度和退市制度,既要鼓励优质企业上市,也要允许企业自愿退市和强制不良企业退市。只有坚决实施退市制度,才能保障资本市场在长期意义上的稳定和健康的发展。(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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