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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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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114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2018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原《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五、社会责任情况2、重大环保问题情况”以及原《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五、社会责任情况1、重大环保问题情况”内容予以补充,具体如下: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五、社会责任情况2、重大环保问题情况”内容补充如下:

  2、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互助金圆

  1)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布袋除尘器及SNCR+低氮燃烧系统,窑头、窑尾安装了CEMS自动在线监测系统;

  2)全厂还安装全球眼视频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全球眼视频都与海东市环境保护局和青海省环境保护厅进行了联网;

  3)全厂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

  4)全公司所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均在海东市环境保护局的监控中。

  2、宏扬水泥

  1)窑尾脱硝设施运转率达到100%,全厂72台收尘器运行率达100%;

  2)原料堆场防尘网和半封闭建设;

  3)购置大型吸尘车和洒水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互助金圆

  1)环评批复:青环发【2007】393号,《青海省环境保护局关于青海互助金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3200t/d熟料生产线(含6MW纯低温余热工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环评批复:青环发【2009】378号,《青海省环境保护局关于青海互助金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4000t/d熟料生产线(含9MW纯低温余热工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函:2012年2月21日青环函【2012】4号

  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函:2011年5月9日青环函【2010】21号

  2、宏扬水泥

  1)环评批复:青环发【2008】569号,《青海省环境保护局关于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函:2014年1月6日青环函【2014】7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互助金圆、宏扬水泥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分别制定了《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备案。同时成立了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与演练。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或由安全生产次生、衍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本公司环境污染事件(事故)突发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达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的。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互助金圆、宏扬水泥均已按相关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已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同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制度及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制定和执行、《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同时,定期在环境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公布监测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二、《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五、社会责任情况1、重大环保问题情况”内容补充如下:

  1、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新金叶:

  1)富氧熔炼炉烟气治理措施:沉降室+沉降罐+表面冷却处理+布袋除尘器+湍球塔脱硫+活性焦吸附+除臭装置处理后经60米高烟囱排放

  2)阳极炉烟气治理措施:烟道冷却+沉降罐+布袋除尘器+湍球塔脱硫+活性焦吸附+除臭装置的处理后经60米高烟囱排放;

  3)烘干炉烟气治理措施:沉降+布袋收尘+湍球塔脱硫+活性焦吸附处理后烟气与阳极炉共用一根60米烟囱外排;

  4)烟化炉烟气治理措施:沉灰桶+表面冷却器+加密布袋收尘器+湍球塔脱硫处理后经60米高烟囱排放;

  所有设施正常运行,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2、互助金圆

  1)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布袋除尘器及SNCR+低氮燃烧系统,窑头、窑尾安装了CEMS自动在线监测系统;

  2)全厂还安装全球眼视频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全球眼视频都与海东市环境保护局和青海省环境保护厅进行了联网;

  3)全厂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

  4)全公司所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均在海东市环境保护局的监控中。

  3、宏扬水泥

  1)窑尾脱硝设施运转率达到100%,全厂收尘器运行率达100%;

  2)原料堆场防尘网和半封闭建设完成,;

  3)购置大型吸尘车和洒水车,全厂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

  4)全公司所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均在海西市环境保护局的监控中。

  4、青海湖水泥

  1)粉状物料全部密闭封存,其它块状物料等堆放于三围一顶的工棚,并采取有效覆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公司所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均在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的监控中;

  3)公司生活污水并入城市污水管网;

  4)购置洒水车进行不间断洒水降低二次扬尘。

  5)厂区绿化12000平方米,厂区道路硬化15000平方米。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新金叶:

  1)环评批复:2015年11月26日赣环评字【2015】155号,《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二次有色金属资源环保处置及多金属综合回收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函:2016年10月14日赣环评函【2016】71号

  2)环评批复:2016年4月22日赣环评字【2016】29号,《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熔炼渣多金属综合回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函:2016年10月14日赣环评函【2016】70号

  3)环评批复:2018年1月18日赣环评字【2018】5号,《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4万吨含金属废物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互助金圆

  1)环评批复:青环发【2007】393号,《青海省环境保护局关于青海互助金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3200t/d熟料生产线(含6MW纯低温余热工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环评批复:青环发【2009】378号,《青海省环境保护局关于青海互助金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4000t/d熟料生产线(含9MW纯低温余热工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函:2012年2月21日青环函【2012】4号

  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函:2011年5月9日青环函【2010】21号

  3、宏扬水泥

  1)环评批复:青环发【2008】569号,《青海省环境保护局关于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函:2014年1月6日青环函【2014】7号

  4、青海湖水泥

  1)环评批复:宁环建管【2014】01号《关于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节能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函:宁环验【2015】12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新金叶、互助金圆、宏扬水泥、青海湖水泥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分别制定了《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环境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青海互助金圆环保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备案,同时成立了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与演练。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或由安全生产次生、衍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本公司环境污染事件(事故)突发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达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的。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新金叶、互助金圆、宏扬水泥及青海湖水泥均已按相关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已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同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制度及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制定和执行《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青海互助金圆环保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及《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同时,定期在环境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公布监测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除上述披露内容外,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补充内容不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更新后的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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