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江苏中天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等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截至2018年8月10日,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中天科技减持股份情况(2018年1月22日-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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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天科技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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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521名激励对象授予1,7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办理完限制性股票变更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增发股份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28,900,752股变为646,300,752股。
2018年5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9名激励授予136.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办理完限制性股票变更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增发股份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46,300,752股变为647,662,752股。
二、其他
1、中天科技的股份减持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中天科技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届满,其在该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3、中天科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披露的《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截至2010年8月23日,上述承诺已严格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