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3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12日15:00至2018年8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五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刘键;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22,610,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10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0,369,6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78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2,241,0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323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0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0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3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市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俊涛、田智玉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联方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6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张俊涛、田智玉认为: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