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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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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086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关于召开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召集人: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2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公司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侯红梅

  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人,代表股份292,412,3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3642%。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565,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54%。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290,604,8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120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807,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33%。

  (3)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都伟、韩晶晶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41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都伟、韩晶晶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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