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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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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41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北创科技大厦26楼太极实业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振元先生因公请假,委托公司副董事长孙鸿伟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长赵振元先生、董事吴海博先生、独立董事吴梅生先生因公请假,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李佳颐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拟签订海辰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8英寸非存储晶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经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的一致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长平李梦舒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太极实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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