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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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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8-102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对象:控股子公司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200万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阳腾微)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万元授信,由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上述合计12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一、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担保公司、京阳腾微于2018年8月10日签署了《保证反担保合同》,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二、《保证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担保人: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2、担保授信额度:壹仟貳佰万元。

  3、保证反担保的债权:为了确保主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履行,丙方愿意为主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甲方同意接受丙方所提供的反担保。

  4、保证担保范围:甲方代乙方向授信人北京银行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担保费、评审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执行丙方财产时支付的各项费用。

  5、保证期间:丙方的保证期间为甲方依据《委托保证合同》代乙方向授权人清偿之日起两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违约责任: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因丙方违约而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按丙方反担保金额的20%向丙方收取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丙方应就不足部分向甲方予以赔偿。

  8、公证:丙方确认: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而导致甲方按照《保证合同》的规定为其发生代偿,丙方保证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反担保还款义务,否则,丙方将自愿放弃抗辩权并接受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9、生效:本合同由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10、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三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的签订地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1幢五层。

  11、特别约定:甲、乙、丙三方同意本合同中关于公证强制执行的约定优先于本合同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执行。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1700万元,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8-103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襄阳市人民政府合作进展暨对外投资新设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设立公司名称:湖北微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公司出资1,000万元,持有标的公司10%的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本对外投资项目存在因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协调不畅导致标的公司业务落地缓慢的风险。

  一、 合作进展暨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2018年5月21日,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襄阳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襄阳市生物样本库与医学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襄阳市人民政府签署〈襄阳市生物样本库与医学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编号:2018-057)与公司2018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与襄阳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编号:2018-058)。

  现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江产投”)、塞力斯和襄阳市溯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溯库生物”)就成立湖北微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具体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18年8月13日签署了《出资人协议》和《出资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出资1,000万,持有标的公司10%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通过。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汉江产投为襄阳市政府下属公司,负责管理襄阳市汉江产业基金之一的襄阳市汉江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主要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运营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

  汉江产投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0,047.55万元,净资产30,006.12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6.12万元。(上述数据经中一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宏大分公司审计)

  (二)溯库生物成立于2016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销售;保健食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件开发;数据库开发和应用;医疗大数据收集、整理、分析;计算机系统集成。截至目前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溯库生物股东之一王海波,持有溯库生物65%股权,同时王海波为公司参股10%子公司襄阳市科瑞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杰”)股东,持有科瑞杰24.5133%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相关法规规定,溯库生物与公司不构成关联方。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湖北微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住所:襄阳市高新区西经四路(深圳工业园珠海大道37号)襄阳科技城9号楼。

  4、 注册资本:1亿元整

  5、 营业期限:长期

  6、 经营范围:生物样本库及医疗大数据的收集和医学研究服务;区域临床检验中心;生物医药、检验试剂、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暂定,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标的公司出资情况

  ■

  汉江产投、塞力斯、溯库生物约定分期缴纳出资,自标的公司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年内分期到位。

  (三)董事会、监事及管理层人员安排

  标的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任命应当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应当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对于董事会、监事及管理层人员安排如下:

  (1)标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双方委派人员组成。 董事会共设五个席位,其中汉江产投提名推荐3人,塞力斯、溯库生物各推荐1人,董事长由塞力斯委派人员担任。若后期汉江产投减持股权后,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占比减少至50%以下,可以减少甲方董事提名推荐人数。

  (2)标的公司监事人选,由汉江产投提名推荐。

  (3)财务总监或财务关键岗位由汉江产投选派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派驻、监管。

  四、《出资人协议》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汉江产投(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塞力斯(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溯库生物(以下简称“丙方”);

  其他方:溯库生物股东王海波(“丁方”)、罗斌(“戊方”)和刘克平(“己方”);乙方实际控制人温伟(“庚方”),以下统称“其他方”。

  (一)出资人的权利、义务:

  1、申请设立标的公司,随时了解标的公司设立工作进展情况,签署标的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2、在标的公司的设立过程中,由于出资人的过失致使其他出资人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分红:

  1、甲、乙、丙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期间,乙方、丙方保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标的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投资收益分配,固定收益分配的时间不晚于应分配年度下一个自然年度的1月15日(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情况除外)。

  2、甲方自首期股权投资款支付之日起的第一年和第二年、第三年,标的公司承诺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每年6%的投资收益支付甲方分红(每年投资收益=实际支付的投资本金×6%);甲方自首期投资款支付日起的第四年至第七年,标的公司承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按每年8%的投资收益支付甲方分红(每年投资收益=当期未被回购的股权部分对应的投资本金×8%)。

  3、若标的公司未能分红或分红不足上述约定的固定投资收益,由丙方和其他方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对甲方补充。

  (三)经营与管理:

  甲方、乙方、丙方三方约定,标的公司的管理团队负责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各股东及董事会确保授予管理团队具有开展标的公司业务相匹配的权限,没有正当合理理由不得阻碍或限制管理团队开展有关业务活动。

  (四)投资的退出与股权优先转让权:

  甲方的总投资期原则上不超过7年,自甲方实际缴纳首笔出资款之日起计算。

  标的股权的回购对价以约定对价和标的公司每次减资时依据评估报告备案的价格中孰高者为准。标的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按约定的价格回购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丙方和其他方对标的公司的回购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违约条款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约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分别支付本期出资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因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标的公司和其他无过错出资人造成的损失。

  因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襄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生物样本库在转化医学研究方面为科研和产业转化提供平台和数据支撑,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对公司日后的持续经营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司成立的区域检验中心等业务,有助于符合标准的生物样本采集,利于生物样本库的建设,与之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标的公司还将利用生物样本库和医学大数据平台,建立疾病生物信息库和临床实验基地,便于后续延展业务的拓展,例如开展临床精准诊疗等个性化健康管理等服务、为生物医药企业和临床IVD企业提供新产品验证服务等。

  塞力斯在标的公司中仅为参股股东,合作事项对公司当期业绩不会形成重要影响,如项目运营主体的襄阳市区域检验中心、襄阳市生物样本库、医学大数据中心不能够在年内建成并运营,则基本不会对公司销售额等业绩指标形成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对外投资项目存在因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协调不畅导致标的公司业务落地缓慢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8-104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8月16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7月30日)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8月10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7月30日)前10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

  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8月10日)前10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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