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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编号:2018-076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雾节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3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创智路1号北纬国际中心B座22层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6人,董事长宋彬先生、董事邓福海先生、包玉梅女士、独立董事李东先生、骆公志先生和钱逢胜先生出席了会议并通过通讯方式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宋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董事的辞职报告,相关董事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务。为了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完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责,现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选举。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并全部由董事担任。其中,有两人应为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推荐李东先生、钱逢胜先生、邓福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同时推荐李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审议结果:

  (1)选举李东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钱逢胜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邓福海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吴智勇先生、雷华先生、钱从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智勇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副董事长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雷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钱从喜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副总经理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持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神雾集团提名推荐刘金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连选可以连任。

  与会董事认为:刘金课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同意其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审议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拟聘任刘金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审议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3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刘金课

  刘金课先生,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1987年6月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学士学位。1998年6月获得南京大学MBA学位。2017年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获硕士学位。1987年7月- 1993年4月就职于江苏省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公务员职务。1993年- 2004年间,先后就职于江苏省外贸公司、无锡市佳盟企业发展总公司、Evis亚洲有限公司(香港)-上海德国中心等,分别担任进出口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04年11月- 2015年7月就职于美国SPX(斯必克)集团-德国巴克杜尔有限公司 ,分别担任高级销售经理、亚太销售总监、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7月- 2018年7月任职于美国燃料技术公司(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北京福泰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刘金课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编号:2018-077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吴智勇先生、雷华先生、钱从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增补刘金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相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连选可以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3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金课

  刘金课先生,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1987年6月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学士学位。1998年6月获得南京大学MBA学位。2017年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获硕士学位。1987年7月- 1993年4月就职于江苏省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公务员职务。1993年- 2004年间,先后就职于江苏省外贸公司、无锡市佳盟企业发展总公司、Evis亚洲有限公司(香港)-上海德国中心等,分别担任进出口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04年11月- 2015年7月就职于美国SPX(斯必克)集团-德国巴克杜尔有限公司 ,分别担任高级销售经理、亚太销售总监、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7月- 2018年7月任职于美国燃料技术公司(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北京福泰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刘金课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编号:2018-078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雷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雷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总经理的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金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3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刘金课

  刘金课先生,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1987年6月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学士学位。1998年6月获得南京大学MBA学位。2017年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获硕士学位。1987年7月- 1993年4月就职于江苏省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公务员职务。1993年- 2004年间,先后就职于江苏省外贸公司、无锡市佳盟企业发展总公司、Evis亚洲有限公司(香港)-上海德国中心等,分别担任进出口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04年11月- 2015年7月就职于美国SPX(斯必克)集团-德国巴克杜尔有限公司 ,分别担任高级销售经理、亚太销售总监、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7月- 2018年7月任职于美国燃料技术公司(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北京福泰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刘金课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对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刘金课先生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亦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相关条款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

  3、经审阅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后认为,刘金课先生工作表现良好,具备履行董事职务所需的企业管理、财务和法律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 德,能够胜任所担任董事职务的要求。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5、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对该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独立意见

  1、拟聘任总经理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核查,刘金课先生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任职资格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相关条款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经审阅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后认为,刘金课先生工作表现良好,具备履行总经理职务所需的企业管理、财务和法律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 品德,能够胜任总经理职责的要求。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刘金课先生的任职聘任,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李 东                       骆公志                   钱逢胜

  签字日期: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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