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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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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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3月31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第一季度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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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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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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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一)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0家,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新增纳入合并企业和减少合并企业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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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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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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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特别说明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7)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净资产
(8)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第六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状况,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发行额度。公司已获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40号》批复,可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亿元,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项目(以下简称“惠清高速”)工程建设10亿元、用于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路线)项目(以下简称“潮汕高速”)工程建设10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惠清高速和潮汕高速项目工程建设。
同时,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核准的用途,并不会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会转借他人。
(一)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和交通厅出台的《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布局方案是以“十纵五横两环”为主骨架,以加密线和联络线为补充,形成以珠江三角洲(以下简称“珠三角”)为核心,以沿海为扇面,以沿海港口(城市)为龙头向山区和内陆省(区)辐射的路网布局。广东省汕湛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以下简称“惠清高速公路”或“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中部地区,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主骨架“五横”中的第二条横线——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经过惠州(龙门)、广州(从化)、清远(佛冈、清新、清城)等市区县。本项目建成后,将成为珠三角地区与粤北山区之间过渡地带的东西向重要通道,便捷连通了广东省中部地区各城市,也使广东省东、西两翼间又增加一条快速运输通道,并有效提高区域内高速公路网络化水平。
惠清高速工程的建设是广东省抓住“一带一路”战略重大发展机遇,推进丝绸之路建设的需要;是落实《关于促进粤北山区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精神,促进粤北山区及粤西地区经济快速增长、振兴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完善广东省和项目沿线地区干线公路网布局的需要;是改善粤北山区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加快资源开发、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改善粤北山区公路交通环境、缓解交通压力,满足通道内交通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具有明显的建设必要性。
2、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汕湛高速公惠州至清远段起于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油田北侧,与既有的广(州)河(源)高速公路相接,设置T型枢纽互通;之后路线沿山脚向西北展线,经铁岗镇以西,在南昆山自然资源保护区北侧设置隧道穿越南昆山,路线避开五指山风景区,在其南侧继续向西布线,跨越G105线和在建大广高速公路,进入佛冈县四九镇,路线沿四九镇、汤塘镇北侧向西,在汤塘镇北侧跨越既有京珠高速和国道G106线,经龙山镇后进入清远市清城区范围,路线在飞来峡的下游5km附近跨京广铁路、北江及武广客运专线铁路,向西沿清远市清新区北侧设置隧道群穿越笔架山、太和古洞风景区和玄真漂流风景区,终点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井塘附近设置清新枢纽互通与在建的清远至云浮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约127km。
为确保本项目按省委、省政府要求于2015年开工建设,根据省高指[2015]15号会议纪要要求,本项目按照“分段核准、同期建成”的原则,一期(汤塘至清远北)工程先行核准。本项目一期(汤塘至清远北)工程起于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北侧,路线沿汤塘镇北侧向西,跨越既有京珠高速和国道G106线,经龙山镇后进入清远市清城区范围,路线在飞来峡的下游约5km附近跨约京广铁路、北江,在北江西岸设置枢纽互通与既有广乐高速公路相交,路线继续向西跨越武广客运专线铁路,终点在清远市北侧设置清远北互通立交。路线全长47.451km。
本项目二期工程起于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油田北侧,与既有的广(州)河(源)高速公路相接,设置T型枢纽互通;之后路线沿山脚向西北展线,经七星墩水库东侧,铁岗镇以西,在南昆山自然资源保护区边界北侧设置隧道穿越南昆山,路线避开五指山风景区,在其南侧继续向西布线,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以南,跨越G105线和在建大广高速公路,进入佛冈县四九镇,路线沿四九镇、汤塘镇北侧向西,至本项目一期工程起点,而后路线在汤塘镇北侧跨越既有京珠高速和国道G106线,经龙山镇后进入清远市清城区范围,路线在飞来峡的下游5km附近跨京广铁路、北江及武广客运专线铁路,路线向西,设置清远北互通立交至本项目一期工程设计终点,二期工程路线继续向西沿清城区北侧设置隧道群穿越笔架山、玄真漂流风景区和太和洞风景区,在太和镇井塘附近抵达本段终点。路线全长78.793km。
(2)项目审批情况
该项目一期工程于2015年9月29日获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一期(汤塘至清远北)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2015〕4315号)。该项目二期工程于2015年9月29日获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二期(油田至汤塘段、清远北至清新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2015〕5979号)。
该项目一期工程于2015年8月20日获得清远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关于〈汕湛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清环审〔2015〕338号)。该项目二期工程于2015年12月30日获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环评批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汕湛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15〕636号)。
该项目分别于2015年9月1日、2015年12月18日、2017年4月22日分别获得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家国土资源部关于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汕湛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一期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粤国土资(预)函〔2015〕68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汕湛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二期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粤国土资(预)函〔2015〕12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二期(油田至汤塘段、清远北至清新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216号),于2017年9月6日获得《国土资源部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一期(汤塘至清远北)清远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566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二期(油田至汤塘段、清远北至清新段)清远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567号)、于2017年9月20日获得《国土资源部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二期(油田至汤塘段、清远北至清新段)广州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645号)。
(3)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资金来源和建设进度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07.92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83.17亿元,占总投资规模的40%,项目资本金之外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融资方式。该项目已于2015年12月开工,截至2018年3月末,已累计完成项目投资额81.03亿元。
(5)项目建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分析
①社会效益分析
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公路的建设是劳动密集型项目,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期间将增加对筑路材料的大量需求,可为地方建材工业、钢铁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创造了良机,从而促进经济的平稳增长,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促进当地旅游产业的发展:本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改善区域交通出行条件,对加大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力度、拓展沿线地区旅游市场、增加旅游景点对外吸引力、激活旅游业发展潜力、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有利于减少交通事故,提高交通安全:拟建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改善沿线交通条件,有效地降低交通事故率,带来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加强清远市与惠州市之间的经济联系,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本项目加强了沿线区域与广州的经济联系,实现了东西向便捷、有效的衔接,加大了中部地区公路网密度,提高公路网络化水平,对完善广东省高速公路网及沿线地区干线公路网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本项目的建设也有利于沿线资源整合开发,进一步加快沿线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和产业结构优化。
②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一期工程预计经济内部收益率为9.85%、二期工程预计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3.24%,均高于社会折现率8%;一期工程经济净现值为161,698万元,投资回收期为21.5年;二期工程经济净现值为1,210,895万元,投资回收期为17.2年。
(5)项目对发行人业务状况、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的现金回流为车辆的过路费收入。根据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收费收入流量表详见下表:
惠清高速一期工程收费收入流量表(0.6元/车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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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清高速二期工程收费收入流量表(0.6元/车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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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路线)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根据《粤东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以汕头为中心的粤东地区将以“两网两港”(公路网和铁路网、航空港和海港)为核心,形成铁路总体布局为“两纵两横三支”、高速公路“三纵三横两加密”的交通主骨架,汕头、汕尾、潮州、揭阳四大港口和汕头外砂、揭阳潮汕两大机场,构成以港口、机场为枢纽,公路、铁路为骨架的海、陆、空相互配合的立体交通运输网络。
根据规划,粤东高速公路网将形成以沈海高速公路、汕昆国家高速公路汕头至揭阳段、潮州至揭阳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高速公路、揭阳至惠来高速公路、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潮州至东莞高速公路、大埔至潮州港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为主骨架的“三纵三横两加密”高速公路网络;并加快建设粤东东部沿海公路、西部沿海公路、潮汕环线公路等区域性干线公路,提高粤东地区路网一体化水平;完善高速公路连接线,实现区域内所有县(市)主城区、沿海主要和地区性重要港口、机场、铁路枢纽等重大交通节点,实现基本上能在30分钟内上高速公路的目标。
汕头市是粤东地区的中心城市,项目影响区域内现有干线路网均以汕头市为中心向周边辐射,受韩江、榕江、练江三大水系的分割,主干线路网连通性较差,不少区域的交通往来需绕行汕头市区才能到达。本项目跨越了三大水系,将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连接起来,有效地提高了主干线路网的连通性,方便了项目影响地区的出行。
本项目连接了汕头市、潮州市和揭阳市,影响范围覆盖了粤东四市之中的三个,是粤东地区干线路网规划中的潮汕环线,但规划中潮汕环线只是区域干线公路,尚未纳入骨架高速公路规划中,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对粤东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提升。本项目行驶里程短,在汕头和澄海两市区范围内可以作为沈海高速汕头段和国道G324的复线;也是继汕梅高速后,联系这三个地级市之间交通往来的又一条高速公路,是三市之间市际交通出行的重要通道。
2、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一期工程(溪头至牛路段)位于揭阳、汕头境内,与二期工程一期串接了汕头、潮州、揭阳三市。
一期工程项目主线起于揭阳市空港区地都镇溪头村(与汕梅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向西南,先后跨过国道206、榕江后进入汕头潮阳区,经西胪、河溪、金浦镇,上跨练江后进入潮南区,终于井都镇牛路(与深汕高速公路相接),主线长约35.99公里。潮汕联络线起于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与潮汕环线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往西北经关埠镇,终于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东仓村(与潮惠高速公路相接),路线长约15.37公里。主线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其中七点至汕湛高速路段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33.5米;汕湛高速至终点段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6米。潮汕联络线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相关规定。
二期项目由主线和澄海连接线组成。主线起于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上北村附近(与沈海高速公路相接,并与澄海连接线对接),路线往西,跨越韩江东溪、西溪,经江东、龙湖、金石镇后,沿兴潮大道高架,随后进入揭阳市揭东县,与汕梅高速登岗互通以南约300米处(设置程畔互通与汕梅登岗互通形成复合式互通,与汕梅高速相连)共线至溪头互通(与潮汕环线一期工程相连)。主线路线长约32.18公里,其中新建段长约21.35公里,共线段长约10.83公里。澄海连接线起于汕头市澄海区莲花镇(接国道G539),往西经东山、奕东村,终于隆都镇北侧上北村附近(与潮汕环线高速公路二期项目主线对接)。连接线路线长约7.9公里。主线新建段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6米;主线共线段近期维持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技术标准,远期扩建采用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41米;澄海连接线采用8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一级路标准,路基宽度26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相关规定。
(2)项目审批情况
该项目一期工程于2015年12月11日获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一期工程(溪头至牛路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2015〕5552号);二期工程于2016年7月8日获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二期工程(上北至溪头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2016〕3180号)
该项目一期工程于2015年11月3日获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环评批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连接线)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15〕524号)。该项目二期工程于2016年4月15日获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环评批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连接线)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16〕219号)
该项目分别于2015年11月26日、2016年5月22日获得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连接线)一期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粤国土资(预)函〔2015〕110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连接线)二期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粤国土资(预)函〔2016〕21号)。该项目于2017年7月27日获得国土部关于一期工程揭阳段用地批复《国土资源部关于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一期工程(溪头至牛路段)揭阳段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478号),于2017年7月27日获得国土部关于二期工程揭阳段用地批复《国土资源部关于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二期工程(上北至溪头段)揭阳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484号)。
(3)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资金来源和建设进度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52.21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0.88亿元,占总投资规模的40%,项目资本金之外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融资方式。该项目已于2017年3月开工,截至2018年3月末,已累计完成项目投资额39.20亿元。
(5)项目建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分析
①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改善沿线地区的交通条件和经济发展环境,对提高居民收入、生活水平和质量,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城市化的发展,吸引产业向沿线地区转移有着重要作用,项目的建设也得到了政府各部门的支持和相关利益群体的支持。但本项目也存在着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农民失业带来生活和就业的负面影响,通过采用相关措施可以解决和缓解。总体上看,项目的建设社会效益是显著的,产生的正面效益远大于负面效益。
②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一期工程预计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1.87%、二期工程预计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1.92%,均高于社会折现率8%;一期工程经济净现值为426,090.27万元,投资回收期为18.63年;二期工程经济净现值为371,851.99万元,投资回收期为19.18年。
(5)项目对发行人业务状况、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的现金回流为车辆的过路费收入。根据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收费收入流量表详见下表:
潮汕高速一期工程收费收入流量表(29年评价期,资本金占40%,未来可能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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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高速二期工程收费收入流量表(29年评价期,资本金占40%,考虑政府补助,未来可能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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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0亿元,拟用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项目工程建设10亿元、用于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路线)项目工程建设10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一)对公司资产负债水平的影响
以2018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假设本次债券20亿元全部发行完成,全部用于惠清高速和潮汕高速的工程建设,在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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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将由发行前的70.37%小幅上升至发行后的70.87%。本次20亿元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仍处于合理水平,维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
(二)锁定发行人财务成本
由于高速公路行业的特点,高速公路建设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等特点,而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可能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发行期限与项目周期相匹配,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利率波动带来的财务风险,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对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严格的使用管理,加强业务规划和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整体经济效益水平,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资金安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
(一)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资金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了本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发行人将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进行核查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出资人和发行人的利益,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银行账户:44101560042086850000
发行人将使用上述账户作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发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有关的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内建立了规范、高效、有序的财务管理体系,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组织规范。
目前发行人已制定并实施的相关制度有《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基本办法》、《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权限与职责管理办法》、《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通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规范流程,发行人将确保债券募集资金按照证监会核准的用途使用,降低偿付风险,保证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将定期在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而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将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
第七节 备查文件
除募集说明书外,本次公司债券供投资者查阅的有关备查文件列示如下:
(一)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5至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担保合同和担保函;
(九)保证人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2018年第一季度会计报表。
投资者可以在本次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51楼
联系人:夏勇、黄逸秀
联系电话:020-29006390
传真:020-29006327
邮政编码:510623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联系人:王宏峰、韩兆恒、黄超逸
联系电话:010-60833864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联系人:焦希波、李谦、刘云舟
联系电话:010-85130369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