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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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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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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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围绕年度制定的各项计划稳步开展工作,积极应对光伏“5.31”新政带来的市场需求萎缩、新能源领域和传统市场激烈竞争带来的多重压力,通过产品技术创新、挖潜降耗等各种手段,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实现了公司整体销售和利润的稳步增长。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8.38亿元,同比增长4.3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5亿元,同比增长13.54%。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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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 2018-011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严春光先生。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远期外汇交易等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以信用方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2亿元整,有效期限至2020年4月1日,具体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操作。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 2018-012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召集人刘跃智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远期外汇交易等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以信用方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2亿元整,有效期限至2020年4月1日,具体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操作。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0日
附件: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
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事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