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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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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在可再生能源市场激烈变化的环境下,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订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继续坚持降低度电成本的经营策略,公司核准项目储备充足,保持了快速、平稳的发展,坚持做大做强发电主业的战略未受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力推进项目开发和建设、生产运维、重大资产重组等各项重点工作,超额完成了上半年经营计划目标。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897,550.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3%;所有者权益253,669.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56%。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962.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57%;利润总额16,380.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42.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63%。

  报告期间,公司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

  一是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在建项目并网发电,确保尽早发挥效益。其中:宁夏嘉泽红寺堡新能源智能微电网扩建项目于报告期内完成全部机组调试、并网工作;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风电300MW项目中嘉泽第四风电场150MW工程于报告期内完成全部机组调试、并网工作。其他新核准项目均按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发电量。不断完善安全制度体系,安全责任逐层分解,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保障电场安全建设和运行维护,提高了设备运行质量和机组可利用率;通过开展涉网标准和机组预防性技改工作等,采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不断提升设备性能,加强设备巡检、维护力度,最大限度降低机组故障率,提升发电量。

  三是准确把握电力市场交易策略,针对交易价格、交易电量等进行分析预判,使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是内部经营管理逐步强化。公司持续推进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向精益化转变,进一步强化各电场的经营管理,确保管控能力有效提升。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并网装机容量为1,100.875MW,其中风力发电并网容量为1,044.50MW,光伏发电并网容量为50MW(按峰值计算),智能微网发电并网容量为6.375MW。报告期内,公司分地区发电情况如下表所示:

  ■

  (备注:

  1、因智能微电网项目容量较小,当地供电局根据工作安排进行阶段性抄表结算。截至6月底,已结算至2017年12月。因月度数据无法单独获取,故半年度上网电量无法进行同期比较;

  2、上网电价加权均价(元/千瓦时)(含税)=(燃煤标杆电价+市场化电力交易电价)的均值+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8-060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的要求,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经审计)公告如下:

  ■

  (备注:

  1、因智能微电网项目容量较小,当地供电局根据工作安排进行阶段性抄表结算。截至6月底,已结算至2017年12月。因月度数据无法单独获取,故半年度上网电量无法进行同期比较;

  2、上网电价加权均价(元/千瓦时)(含税)=(燃煤标杆电价+市场化电力交易电价)的均值+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

  2018年1-6月宁夏及新疆地区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上半年公司装机规模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二是 2018年上半年公司部分风电项目所在区域弃风、弃光限电情况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三是2018年上半年公司部分风电项目所在区域平均风速较去年同期有所提高。

  2018年1-6月智能微电网项目发电量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该项目扩容所致。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8-056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嘉泽新能”)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于2018年8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魏鑫、卫勇、张平,独立董事秦海岩、郑晓东、陈进进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1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转让公司所持陕西嘉泽羊老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转让持有的陕西嘉泽羊老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泽羊老大公司”)全部股权。嘉泽羊老大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认缴嘉泽羊老大公司出资额为6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240万元,持股比例为60%。截至2018年7月31日,嘉泽羊老大公司的净资产为399.31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11万元(未经审计)。

  董事会同意以实缴出资额240万元作为股权转让价格,向嘉泽羊老大公司的另一股东榆林市榆阳区羊老大新能源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所持嘉泽羊老大公司全部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嘉泽羊老大公司的股权。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办办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波先生、赵继伟先生、张建军先生、庄粤珉先生、张立国先生、张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并且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需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换届完成后,魏鑫先生、卫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会对魏鑫先生、卫勇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同意提名秦海岩先生、郑晓东先生、陈进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并且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需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召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相关议案。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9日(星期三)14点30分;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1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三)项、第(四)项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波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EMBA在读。现任嘉泽新能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历任山东省龙口市对外贸易公司业务员,北京易川航空服务中心总经理,北京易达盛世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中天恒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中天恒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夏嘉荣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夏嘉泽发电有限公司(即嘉泽新能前身)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陈波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继伟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嘉泽新能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同心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历任金元荣泰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夏嘉泽发电有限公司(即嘉泽新能前身)副总经理等。赵继伟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建军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现任嘉泽新能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历任北京凯达盛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宁夏嘉荣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宁夏嘉泽发电有限公司(即嘉泽新能前身)财务总监等。张建军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庄粤珉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现任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历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业务部业务主管,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南业务部总经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庄粤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立国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经济师、律师。现任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规负责人、风险管理及合规部总经理。历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核保、法律合规负责人,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秘书,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责任人、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张立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平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现任嘉泽新能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员工,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东京总部经理,日本新生银行高级经理,菱证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AEA INVESTORS全球合伙人及中国区首席代表,日亚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合伙人,百年人寿股权投资部总经理等。张平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秦海岩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现任嘉泽新能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主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等。历任中国船级社项目经理等。秦海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晓东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现任嘉泽新能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郑晓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进进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现任嘉泽新能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等。历任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资深律师等。陈进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8-059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五次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一届十五次监事会于2018年8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张松、兰川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参会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一)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作为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根据《证券法》第68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陕西嘉泽羊老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松先生、杨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每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并且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需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换届完成后,兰川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监事会对兰川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八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松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民主建国会会员。现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北京科信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梅地亚中心行政部秘书,华汇金润酒店销售总监,北京中天恒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北京凯诺康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松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洁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现任公司总经办主任。历任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资料员,百瑞源枸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项目部经理。杨洁女士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8-058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29日

  至2018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一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8年8月1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8月28日(8:30-12:00,14:00-18:00)

  (二)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楼证券法规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登记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出具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代理人)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法规部登记或用信函(以收信邮戳为准)、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伟盛 陈建英

  电话:0951-5100532

  传真:0951-5100533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750004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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