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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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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18-055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314号),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2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2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8,725,711.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6,474,288.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096号验资报告。

  为便于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于2018年8月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账户名称: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620 0078 8017 0000 1673

  专户余额:119,289,455.62(截止2018年7月26日)

  资金用途:电能计量自动化管理系统生产平台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定期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肖继明、汪兵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880.00万元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18-05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314号),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2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2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8,725,711.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6,474,288.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09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7年4月1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以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截止2018年7月26日,公司已将存放于中信银行的《电能计量自动化管理系统生产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119,289,455.62元,转入浦发银行开立的新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完成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民生证券和中信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民生证券和浦发银行将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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