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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收到股东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司股份质押的函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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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1、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198,62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978,313,280股的20.30%,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98,3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20.27%。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延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140,154,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3%,其中高管锁定股105,116,160股 ,占总股本的10.74%,无限售条件股35,038,720股,占总股本的3.58%。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37,761,4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14.08%。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施雄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41,6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978,313,280股的4.26%,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1,6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4.25%。
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薛长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23,3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其中高管锁定股17,496,000股,占总股本的1.79%,无限售条件股5,832,000股,占总股本的0.60%。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2,532,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2.30%。
综上所述,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403,748,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7%,处于质押状态的股数合计为400,193,400股,占其持股数的99.12%,占公司总股本的40.91%。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