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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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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时,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基)、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A)、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B)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8月9日,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华安中证证券份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相应地,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四、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情况,因此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证券股A与证券股B的上市交易和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50099。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关于华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新增中金公司为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补充框架协议》,自 2018 年 8月 10日起,本公司将新增中金公司代理销售华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中金公司办理上述基金的网下股票和网下现金认购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情况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陈菲

  电话:021-20572712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 www.cicc.com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二、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上述券商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咨询证券公司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8月8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18年8月8日17:00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

  经根据《基金合同》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300,053,000.00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7月16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354,530,418.24份)的84.6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300,053,00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本次大会议案。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8月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从基金资产列支,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

  二、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8月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相关安排如下:

  1、降低基金管理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将基金年管理费率从0.80%降低到0.45%。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本次大会议案及议案说明,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18年8月10日起生效。具体修订详见本公司2018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上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附件《〈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内容》。本公司将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的相关内容。

  四、备查文件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附件二:《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的说明)

  2、《〈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内容》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等事宜的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8月8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8年8月9日决议通过《关于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说明,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18年8月10日起生效,《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降低基金管理费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说明,自2018年8月10日起,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将从0.8%调整为0.45%。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情况

  基于前述的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详见本公司2018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上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附件《〈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内容》。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已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决议通过议案,且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将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500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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