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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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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07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6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8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受让珠海任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合计2,000万元以受让股权和增资的形式投资珠海任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驰光电”),即以400万元的价格受让CUI HONG LIANG持有任驰光电的115.38万元注册资本,以1,600万元的价格认缴任驰光电新增注册资本461.54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任驰光电60%的股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关于设立深圳分公司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设立深圳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该项目的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07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8日与自然人CUI HONG LIANG、珠海任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驰光电”或“标的公司”)签订了《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与CUI HONG LIANG关于珠海任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根据投资协议安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合计2,000万元以受让股权和增资的形式投资任驰光电,即以400万元的价格受让CUI HONG LIANG持有任驰光电的115.38万元注册资本,以1,600万元的价格认缴任驰光电新增注册资本461.54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任驰光电60%的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珠海任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自然人CUI HONG LIANG,男,美国国籍,持有任驰光电100%的股权,吉林大学国家“千人计划”特聘教授、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研究院特聘研究员。1981年考取第一届李政道赴美物理博士生,1987年美国史蒂文斯理工学院理论物理博士毕业。历任美国史蒂文斯理工学院物理及工程物理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并获终身教职。2009年起任美国纽约大学理工学院应用物理系教授,2011年起任吉林大学“千人计划”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多年来一直从事光电子、光纤通信和传感、固态电子以及半导体物理和器件、太赫兹技术等领域的研究。指导博士毕业生30多名,发表论文200多篇,出版专著两本,获得美国发明专利和中国发明专利多项。

  CUI HONG LIANG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方式

  公司对任驰光电的投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基本情况

  ■

  (三)投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1、本次交易前,任驰光电股权结构如下:

  ■

  2、本次交易后,任驰光电股权结构如下:

  ■

  (四)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元

  ■

  (五)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协议的签署主体

  甲方: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CUI HONG LIANG

  丙方:珠海任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1、投资金额:

  各方同意,甲方以总额400万元受让乙方向其转让的占标的公司115.38万元注册资本,合计23.08%的股权,同时,甲方向标的公司投入1,600万元用于增资,其中461.54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1,138.4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届时甲方持有占标的公司576.92万元注册资本合计60%的股权,标的公司成为甲方的控股子公司。

  2、支付方式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方式为甲方以现金支付,甲方应将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款及增资款在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并取得外资主管部门批准后(以均取得之日为准)二十(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分别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及标的公司账户,但若各方届时另有约定的应从其约定。

  3、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任驰光电成为甲方的控股子公司后,届时董事会成员为3名,监事为1名。甲方有权委派2名董事,任驰光电董事长由乙方担任;任驰光电监事由甲方委派人员担任。任驰光电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人员担任,支持和维护任驰光电现有管理架构的稳定性,推动任驰光电未来经营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

  4、违约条款

  (1)除本协议其它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及承诺,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给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协议书签订后,如因乙方主观原因或故意,导致本次交易终止或失败,则乙方需在接到甲方终止交易通知后30日内向甲方支付100万元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反其于本协议书中的相关保证或承诺事项,或向甲方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财务造假情况,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终止本次交易,且乙方需在接到甲方终止交易通知后30日内向甲方支付100万元的违约金。

  本协议书签订后,如因甲方主观原因或故意,导致本次交易终止或失败,则甲方需在确认本次交易终止或失败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100万元的违约金。

  5、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董事会通过本次交易后以及本投资合同通过外资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任驰光电是一家集光电设备、光电子器件的研发与制造,应用软件及解决方案开发于一体的科技公司,为国家海洋局光纤传感海洋应用研发及样机制作主体单位。任驰光电的主要产品包括分布式光纤温度监测系统(DTS)、分布式光纤声学监测系统(DVS)、光纤光栅解调系统等光纤传感监测系统,广泛用于智慧城市、电力、石油、化工、有色冶金、基础设施建设、海洋科学与海洋工程等领域,曾承接并完成包括华北油田、西北油田等多个大型项目。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旨在看好任驰光电未来的成长性及未来我国光通信产业的发展,同时与国家“千人计划”特聘教授CUI HONG LIANG建立合作关系,有利于完善公司在光通信设备领域的产业布局,切入光纤传感器领域,与现有业务产生协同效应,丰富公司产品线,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水平。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来任驰光电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加强各环节的监管和风险防范,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增长空间,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意义。本次交易如顺利完成,任驰光电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未来可以给公司带来相应的营业收入及利润贡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与CUI HONG LIANG关于珠海任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076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深圳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深圳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该项目的相关事宜。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暂定名,以最终登记为准)

  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区D1栋5层B2型502-1号房

  经营范围: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

  负责人:杨先进

  (以上信息均以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设立分支机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吸引更多的高端研发技术人才,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更好的服务于客户,公司拟设立深圳分公司。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设立深圳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及经营所需的各项许可。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07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在东莞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铭天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近日,东莞铭天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东莞铭天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23CYQ6L

  住所: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村东园大道西庙边王路段12号

  法定代表人:杨先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0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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