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主业,稳固发展现有业务,加强内控和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向盛虹科技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通过收购国望高科100%股权,向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领域进军,以提升企业的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0,910.99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15%。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100.7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08%;营业利润9,651.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68.4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82 %。本报告期公司生产经营保持稳定,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出售纺织城公司80%股权、华都石油90%的股权和全部债权;本报告期公司按规定计提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费。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计高雄
二○一八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8-041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7月27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8月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董事梅勤华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计高雄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18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4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8-042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7月27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8月8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