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18层1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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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林林先生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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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对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德景电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德景电子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5,000万元。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国美电子印度有限公司应付款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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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经大会审议,同意在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范围内,由公司为国美电子印度有限公司与PT. HAIER ELECTRICAL APPLIANCES INDONESIA因手机供货、订单采购等相关业务往来在《手机供货协议》或者《采购订单协议》项下的应付款项提供担保。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对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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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经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认缴出资3.06亿元、2.94亿元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国美通讯”)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后,浙江国美通讯的注册资本将达到人民币8亿元。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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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议案2。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议案3,关联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达、郑婷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