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的通知》(成科计【2018】11号),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获得100万元政府补贴。
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津发改高技【2017】904号),公司子公司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获得120万元的政府补贴。
上述政府补贴均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不具备可持续性。上述资金已于近日划拨到公司资金账户。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上述补贴资金共计420.00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上述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