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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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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18-066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87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讨论研究,积极准备答复和核查工作。本次反馈意见涉及德国TRIMET Automotive Holding GmbH(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包含标的公司2018年1-6月的未审实现数据列报。公司需会同中介机构协助标的公司开展德国企业会计准则下2018年1-6月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向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转换工作。同时配合中介机构以2018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申报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公司预计无法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为切实做好本次反馈意见回复工作,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积极进行沟通并配合中介机构于2018年9月6日前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公开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为准。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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