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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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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野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

  

  ■

  近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新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野生物质”)收到新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来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南阳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新野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宛发改能源[2018]339号),经研究,南阳发展改革委对新野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或“项目”)给予核准,主要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建设该热电联产项目。本项目为新野县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公共热源之一,机组抽汽量30.5T/h,可以部分满足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用汽需求。

  项目业主为新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二、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野县产业集聚区西区西南部。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装机容量为1×30MW,新建 1×140T/h生物质锅炉和1×3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相关辅助及附属工程。项目电力送出工程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具体方案另行审定。

  四、该项目总投资36844万元。

  五、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该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获核准的项目基本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原项目基本情况(详见2016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河南省新野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5)存在差异,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如下:

  一、变动情况说明

  1、原披露项目情况:

  (1)建设规模:2×130t/h高效能生物质锅炉,配2×40MW汽轮发电机组

  (2)投资规模:5亿元

  (实际投资额及建设规模以经有权部门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

  2、目前核准项目情况:

  (1)建设规模:1×140T/h生物质锅炉和1×3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2)投资规模:3.68亿元

  二、变动原因说明

  1、建设规模差异说明:根据河南省投资主管部门的有关核准要求,生物质热

  电联产项目装机容量不高于35MW。

  2、投资规模差异说明:由于建设规模调整而发生变化。

  附件:

  《关于新野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宛发改能源[2018]339号)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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