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3证券简称:密尔克卫公告编号:2018-009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8]907号),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8,120,000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为11.2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429,61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434,409.4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9,177,990.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7月10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173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各项目实施子公司、监管银行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中德证券与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在中国上海市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三方)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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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中德证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于2018年8月8日在中国上海市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四方)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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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铭秀博”)、中德证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于2018年8月8日在中国上海市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五方)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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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上海密尔克卫化工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化工运输”)、中德证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于2018年8月8日在中国上海市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四方)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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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密尔克卫化工储存、张家港保税区巴士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巴士物流”)、中德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于2018年8月8日在中国上海市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五方)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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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密尔克卫化工储存、辽宁鼎铭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鼎铭”)、中德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于2018年8月8日在中国上海市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五方)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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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密尔克卫化工储存、铜川鼎铭汽车货运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鼎铭”)、中德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于2018年8月8日在中国上海市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五方)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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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除约定上述专户开立的具体情况,且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外,其他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合并简称“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乙方”、中德证券简称“丙方”。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僚俊、黄庆伟可以在乙方营业时间内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甲方对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专户有关情况的查询权限需进行书面授权确认。
4、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在被乙方监管期间,如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扣划或存在其他情况,致使乙方无法协助完成资金监管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乙方凭甲方、丙方共同出具的《解除监管通知书》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材料,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3证券简称:密尔克卫公告编号:2018-010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表决方式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银河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A股上市后适用)的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授权审议本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A股上市后适用)的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授权审议本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修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方案,即以募集资金23,321.9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23,321.9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3证券简称:密尔克卫公告编号:2018-011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表决方式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震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即以募集资金23,321.9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3证券简称:密尔克卫公告编号:2018-012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8]90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8,120,000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为11.2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429,61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434,409.4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9,177,990.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7月10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17331号”《验资报告》。据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52,473,984.00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同时,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A股上市后适用)议案》,同意制定《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且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并已于2018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的规定,公司结合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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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予以披露,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3证券简称:密尔克卫公告编号:2018-013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3,321.94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8]907号),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8,120,000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为11.2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429,61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434,409.4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9,177,990.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7月10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1733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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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募集和使用情况,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8年8月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321.94万元。截至2018年8月8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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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23,321.94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23,321.9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23,321.9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方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会计事务所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截至2018年8月8日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8年8月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3证券简称:密尔克卫公告编号:2018-014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理财金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8]907号),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8,120,000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为11.2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429,61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434,409.4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9,177,990.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7月10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173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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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如下: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