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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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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8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8月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喜先生主持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公司拟将电气控制设备相关资产及债权债务,按截至划转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的账面净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广州智光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智光技术”)。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4月30日审计报告》(广会专字[2018]G18000070341号)确认,本次划转的资产为664,482,367.70元、负债为348,864,253.87元,即净资产为315,618,113.83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经办本次划转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细节的确定,相关协议的签订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粤财信托申请信托贷款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11亿人民币的信托贷款,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贷款发放满一个月后,公司可以提前还款。为支持公司发展,控股股东—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际控制人郑晓军先生以个人担保方式为公司向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粤财信托申请信托贷款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李永喜董事、郑晓军董事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上述信托贷款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9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8月7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经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粤财信托申请信托贷款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处于正常运营状态,银行信用记录良好,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向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的信托贷款,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顺利开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信托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信托贷款事项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此次信托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信托贷款申请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杜渝先生回避表决,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 8月8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8040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州智光电气技术有限

  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资产划转的对方:广州智光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资产划转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资源整合,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划转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2018年4月30日为划转基准日将电气控制设备业务相关的资产、债权债务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智光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技术”),并按照“人随资产业务走”原则进行人员安置。(以下简称“本次划转”)划转完成后,智光技术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办理本次划转的相关事宜。本次划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划转在公司与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无需履行关联交易程序,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1、划出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4276826M

  注册资本:78779.199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芮冬阳

  成立日期:1999年4月9日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51号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售。

  2、划入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智光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34905298H

  注册资本:100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芮冬阳

  成立日期:2002年2月5日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珠路201号G313

  经营范围:智能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软件开发;不间断供电电源制造;不间断供电电源销售;充电桩制造;充电桩销售;充电桩设施安装、管理;机械技术开发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3、划出方与划入方的关系

  划入方是划出方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划转方案具体内容

  公司拟将电气控制设备相关资产及债权债务按截至划转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的账面净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智光技术。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4月30日审计报告》(广会专字[2018]G18000070341号)确认,本次划转的资产为664,482,367.70元、负债为348,864,253.87元,即净资产为315,618,113.83元。

  划转基准日至划转完成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予以划转。

  (一)划转资产、负债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智光技术划转的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4月30日,公司拟向智光技术划转资产合计664,482,367.7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2、公司向智光技术划转的债务情况

  截至2018年4月30日,公司拟向智光技术划转负债合计348,864,253.87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划转涉及债务转移及协议主体变更安排

  公司将办理相关债务转移给智光技术的事宜,若本次向智光技术划转的负债未能取得债权人关于债务转移的同意函,致使公司被相关权利人要求履行偿还义务或被追索责任的,由公司和智光技术协商解决,如果出现需要公司代偿的,代偿后由智光技术偿还给公司,并承担期间费用和公司的实际损失。

  公司已签订的与电气控制设备业务有关的协议、合同、承诺等将办理主体变更手续,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承诺义务等将随资产转移至智光技术,并按上述债务转移的有关原则处理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专属于公司或按规定不得转移的协议、合同、承诺不在转移的范围,仍由公司继续履行。

  (三)划转涉及员工安置

  按照“人随资产业务走”的原则,公司本次划转涉及的电气控制设备业务与之相关的员工劳动和社保关系将由智光技术承担和安置。该等人员将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与智光技术签署劳动合同,公司和智光技术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员工本人意愿进行合理安置。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资产、负债划转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至实际划转完成日,资产、负债产生的损益归智光技术所有。

  2、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经办本次划转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细节的确定,相关协议的签订等。

  四、本次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划转完成后,智光技术将承接公司电气控制设备的相关业务,即被划转的资产未改变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

  2、本次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负债的方式,在合并报表范围内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实施业务整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理顺管理关系,提升管理效率,不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因素,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3、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8041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粤财信托申请信托贷款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粤财信托申请信托贷款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信托贷款,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晓军先生为此次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申请信托贷款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担保方)

  (1)企业名称: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31579351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永喜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301-B部位(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总部管理;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投资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2) 郑晓军, 44050519681224****,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9033350XP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彦卿

  注册资本:380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9、14、40楼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信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方:

  甲方(借款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贷款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贷款总额预计为人民币壹拾壹亿元 整(小写:¥1,100,000,000.00 元)。

  3、贷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保障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并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5、贷款用途:用于补充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五、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发展,控股股东—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郑晓军先生以个人担保方式为公司向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事项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在被担保方根 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信托融资时签署。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七、2018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到公告披露日,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2,864.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的信托贷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此贷款事项进行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发生的正常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向粤财信托申请信托贷款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处于正常运营状态,银行信用记录良好,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向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的信托贷款,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顺利开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信托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信托贷款事项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此次信托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信托贷款申请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804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5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22日—2018年8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8月20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向粤财信托申请信托贷款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8月22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0760

  联系传真:020-8390922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曹承锋

  联系电话:020-83909288、020-83909300

  联系邮箱:zjw@gzzg.cn

  2、现场会议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9;投票简称:智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

  说明: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包括填写其他符号等)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均视为“无明确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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