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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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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18-029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2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51,632,044股,发行价格为6.74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19,999,976.56元,扣除发行费用179,334,101.9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40,665,874.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1-001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液晶”)、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三次会议同意设立的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彩虹光电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其中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已办理注销手续,在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开立的账户已转为一般结算账户。合肥液晶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本公司、彩虹光电、合肥液晶与上述开户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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