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8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3楼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德宏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734,010,6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06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83,560,4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6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50,450,1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46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65,192,0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49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4,741,8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2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50,450,1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4672%。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商翁先生、朱云燕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决议。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张心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83,848,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660%。
1.02选举林婵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83,848,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660%。
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徐燕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83,848,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660%。
3、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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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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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比例为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彭商翁、朱云燕
3、结论性意见:
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