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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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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8-017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仲裁获得撤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获撤回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376.41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双方已和解,该仲裁已获撤回,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一、仲裁基本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因与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被申请人”)之间合同纠纷向长沙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人民币1,184,810元货款及违约金人民币2,571,269元、人民币8,000元律师费和该案仲裁费用。本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下午收到长沙仲裁委员会寄来的《仲裁通知书》([2018]长仲字第1340号)及《仲裁申请书》。

  同时,申请人就本次仲裁向长沙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2018年7月17日,长沙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上财产保全事宜。

  本公司收到《仲裁申请书》后积极应对,通过协商与申请人于2018年7月30日签署《和解协议》。

  公司已于2018年7月31日就该事项进行了披露,具体详见《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6)。

  二、仲裁进展

  签署《和解协议》后,本公司及时履约,申请人在收到相应款项后按相关约定于2018年8月6日,向仲裁庭提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8月8日,本公司收到长沙仲裁委员会[2018]长仲决字1340号《决定书》,仲裁庭决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本案仲裁申请。

  本案仲裁受理费28830元,减半收取14415元,处理费5766元,合计20181元,由申请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仲裁撤回后,公司被冻结的银行存款3,764,079元也已解冻,该事项后续处理已全部完成,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未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1、《长沙仲裁委员会决定书》[2018]长仲决字1340号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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