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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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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9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刘振东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因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刘振东先生于2018年8月7日将其持有的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公司流通股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详见编号为2017-065的公司公告)。本次质押期限自2018年8月7日起至质押双方解除质押手续为止。上述质押已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二)刘振东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57,399,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7%。截至本公告日,刘振东先生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5,154,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1.2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44%。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股份质押的目的

  刘振东先生本次股份质押是对其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二)资金偿还能力

  刘振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质押期限内,若出现平仓风险,刘振东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9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14,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18,7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01,6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9日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工商备案,现已取得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01,600,000元人民币,其他工商登记信息不变。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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