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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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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以及环保政策延续高压态势等多重因素影响,煤炭及化工市场供求关系更趋稳定,企业经营环境持续改善。报告期内,公司以产业优化升级为目标,以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统筹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各类产品321.23万吨,其中:纯碱84.74万吨,小苏打32.44万吨,尿素50.39万吨,商品煤130.42万吨,甲醇23.24万吨;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8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53亿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22.4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3.97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生产经营持续向好,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018年上半年,煤炭及化工市场呈现继续向好的态势,公司重点企业生产装置保持平稳高效运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源联化甲醇装置全面恢复生产,并实现扭亏为盈。技术创新成效显著,日用小苏打品种的开发,新型肥料的生产和推广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推出回购公司股份预案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获七届十六次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6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三)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兴安化学30/52化肥项目生产区建安工程已全部完成,装置具备联动试车条件,预计2018年8月试生产;中源化学40万吨精品小苏打项目正常推进。

  (四)加强公司团队建设,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不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持续完善后备人才库,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强化中青年干部培训,推进人才梯队建设。持续推动公司管理改革,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管理质量和水平。

  (五)不断加强安全环保管理水平

  公司牢固树立安全环保工作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防控制为主要内容的双重防控体系,保持安全管理高压态势。打造“以评促管”的管控模式,确保安全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实现了“零重伤”、“零死亡”、“零职业病”、“零环境污染”的目标,报告期无重大设备事故。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多次安全运营培训和检查,提升各子公司的安全与风险管理水平,降低运营风险。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降低施工成本,杜绝安全事故,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公司成立环境保护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环保“三同时”及行政许可执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等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措施,推动公司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内控管理,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内审机构的重要作用,完善战略规划、经营计划、绩效考评、流程控制等重要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确保全体股东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整体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逐步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工作,通过接待投资者调研、互动易问答等方式,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双赢。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4月,公司设立天津乾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5,000.00万元,持有其100%股权,截止2018年6月30日尚未出资。

  法定代表人:宋为兔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8-06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1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7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为兔、刘宝龙、梁润彪、丁喜梅、吴爱国、孙朝晖、戴继锋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8-06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七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7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占飞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构成负面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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