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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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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

  电话:0571-88337717

  传真:0571-88337666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11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1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996699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20)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印强明

  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88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s.//www.wg.com.cn

  (121)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王英俊

  电话:010-57298634

  客服电话:4006236060

  传真:010-820558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122)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123)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12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姜吉灵

  电话:021-5132 7185

  传真:021-5071 0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125)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苑兰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126)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茅旦青

  电话:021-33355392

  传真:021-633537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323291

  网址:www.cmiwm.com

  (127)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郭宝亮

  电话:010-59287984

  传真:010-59287825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12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翟相彬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 0618 518

  网址:http://danjuanapp.com/

  (12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30)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联系人:王旋

  电话:025—86853969

  传真:025—86853960

  客服电话:4007-999-999

  网址:http://jr.tuniu.com

  (131)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2号24幢N318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79号金穗大厦14楼C座

  法定代表人:胡天翔

  联系人:卢奕

  电话:021-50793059

  传真:021-68413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6889967

  网址:http://www.jp-fund.com/

  (132)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张旭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133)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联系人:季长军

  电话:010-52609551

  传真:010-5195743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6665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134)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电话:010-65983311

  传真:010-659833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135)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江卉

  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客户服务电话: 95118

  网址:www.fund.jd.com

  (136)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封路977号1幢B座812室

  法定代表人:廖冰

  联系人:陆纪青

  电话:15902135304

  客户服务电话:4009987172

  网址:www.998fund.com

  (137)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99号平安金融中心1501单元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王峰

  电话:028-84252474

  传真:028-84252474

  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588

  网址:https://www.puyifund.com/

  (13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88066214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139)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30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6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朱学勇

  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8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40)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联系人:义雪辉

  电话:021 - 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http://www.wacaijijin.com/

  (141)深圳秋实惠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2309

  法定代表人:张秋林

  联系人:张秋林

  电话:010-64108876

  传真:010-64108875

  客户服务电话:010-64108876

  网址:http://fund.qiushicaifu.com

  (142)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法定代表人:王荻

  联系人:方凯鑫

  电话:0851-88405606

  传真:0851-88405599

  客户服务电话:0851-88235678

  网址:www.urainf.com

  (143)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王芳芳

  电话:010-59013842

  传真:021- 38909635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144)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B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李丹

  电话:010-56176115

  传真:010-56176117

  客户服务电话:400-100-3391

  网址:www.bjdyfund.com

  (145)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杨徐霆

  电话:021-60818249

  客户服务电话:95156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146)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联系人:曹砚财

  电话:010-58349088

  传真:010-88371180

  客户服务电话:0891-6177483

  网址:www.xiquefund.com

  (147)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148)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7号楼1单元3层01号、2单元3层02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7号楼1单元3层01号、2单元3层02号

  法定代表人:张岩

  联系人:李玉磊

  电话:0371-69106682

  传真:0371-69106655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7-666

  网址:http://www.cefcfco.com/

  (149)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31号院九思文创园5号楼501室

  法定代表人:任淑桢

  联系人:周映筱

  电话:010-66162800

  传真:0532-6672859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06863

  网址:www.hongtaiwealth.com

  (150)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A座五层

  法定代表人:林琼

  联系人:徐海峥

  电话:021-64389188

  传真:021-64389188-102

  客户服务电话:400-767-6298

  网址:www.youyufund.com

  (151)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811-812)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55号南山1910小区A3-1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联系人:王清臣

  电话:0411-66889805

  传真:0411-66889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7-903-688

  (152)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3期20B栋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320

  法定代表人:刘晓光

  联系人:苏曦

  电话:0514-82099618-805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6088

  网址:https://www.gxjlcn.com/

  (153)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钟伟

  电话:138-2642-0174

  传真:021-50206001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网址:http://www.msft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人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电  话:(0755)82370388-1902

  传  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曹竞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11层

  负责人:田予

  电  话:(010)85237766

  传  真:(010)65185057

  经办律师:贺宝银、徐志浩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朱宏宇

  四、基金的名称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优先投资于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分享中国经济和行业的快速增长带来的最大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可持续的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在股票行业配置方面,本基金优先投资于和经济增长最为密切的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对这些行业的投资占股票投资的比重不低于80%。

  在资产配置方面,投资于股票的最大比例和最小比例分别是95%和 70%,投资于债券的最大比例和最小比例分别是 30%和 2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主要采取“自上而下”为主的投资方法,着重在内需拉动型行业内部选择基本面良好的优势企业或估值偏低的股票。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及政策分析、金融货币运行状况及政策分析、产业运行景气状况及政策的分析,对行业偏好进行修正,进而结合证券市场状况和政策分析,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决定。

  股票投资部分以“内需拉动型”行业的优势企业为主,以成长、价值及稳定收入为基础,在合适的价位买入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股票,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价值型股票,以及能提供稳定收入的收益型股票。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着重本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并对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以及社会政治状况等进行研究,着重利率的变化趋势预测,建立对收益率曲线变动的预测模型。通过该模型进行估值分析,确定价格中枢的变动趋势;同时,计算债券投资组合久期、到期收益率和期限等指标,进行“自下而上”的选券和债券品种配置。如果政策允许,本基金将不做债券部分投资。

  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投资组合回顾与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证800指数,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

  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如果今后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将按照事先预定的程序进行基准变更。

  如果法律法规允许不投资国债,那么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1.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1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1.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

  1、 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比较

  ■

  注: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投资的比例为70%-95%;投资于债券投资的最大比例为30%。本基金优先投资于和经济增长最为密切的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对这些行业的投资占股票投资的比重不低于8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建仓期为自2004年6月25日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自2017年9月15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综合指数总市值加权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变更为“中证8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办法按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执行;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费率、计提方法、计提标准、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不超过1.5%,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乘以相应的管理年费率,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本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费年费率不超过0.25%,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乘以相应的托管年费率,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3)基金首次发行中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自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财产中支付,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按有关规定列支;若本基金发行失败,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规定列支。

  (4)上述1、基金费用第3-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认购费用

  (1)本基金认购费率为1.0%,不按认购金额设置级差费率。

  (2)计算公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费用】/基金单位面值

  基金认购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二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2、基金申购费用

  (1)本基金可适用以下申购费率:

  ■

  (2)计算公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方法,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申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3、基金赎回费用

  (1)本基金赎回费率为: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本基金将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

  (2)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 =  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  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4、基金转换费用

  (1)本基金的转换费用包括了基金转出时收取的赎回费和基金转入时收入的申购补差费,其中赎回费的收取标准遵循本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申购补差费的收取标准为: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2)计算公式

  ①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由股票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待结转收益(全额转出时)

  赎回费用=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赎回费用

  ②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净转入金额=转出净额-申购补差费

  其中,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运作和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因故与本基金有关的其他费用,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收取和使用。

  (四)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相关信息;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相关情况信息;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4. 在“六、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其他注册登记业务”部分,更新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相关信息;

  5. 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

  6. 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

  7. 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更新近期发布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目录,目录更新至2018年6月25日;

  8.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改,详见2018年3月23日披露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62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本次招募更新按照上述基金合同的修订同步更新了相关信息。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九日

  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18年8月13日至8月17日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8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开放期及申购赎回确认原则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2016年11月11日至2017年5月10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2017年5月11日至5月17日为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11月17日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因本基金于2017年 12月5日至2018年1月5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运作方式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本基金的封闭期由6个月调整为3个月,于2018年2月7日正式实施转型。根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设定封闭期,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运作时段为一个封闭期,时长为3个月。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个月。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 3个月,以此类推。因此,本基金的第四个开放期为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或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或相应顺延。

  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5个工作日,在开放期内赎回基金,本基金对持有期不足一个封闭期的投资者收取赎回费。

  3.本次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开放期的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到8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不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

  5.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

  6.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公司深圳总部(包括柜台直销和网上直销)。

  (注: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8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销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申购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

  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

  注:1年指365日,1个月指30日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天的投资者,赎回费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b、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具体以直销或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投资者应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b、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深圳总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

  ■

  注:本基金自2018年8月13日起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8年8月13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

  自2018年8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基金的,享受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8年6月22日《证券时报》上的《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销售机构申购及/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8月13日起,参加部分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申购及/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063)。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

  三、优惠活动内容

  本基金在上述各销售机构是否实行费率优惠,以及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时间、具体折扣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本基金的申购手续费和/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各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和官方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业务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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