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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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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中色泵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中色泵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有色(沈阳)泵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最高担保额3,000.00万元人民币;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其累计担保数额约16,066.30万元人民币。

  ●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无

  ●是否有反担保:是

  ●是否关联交易:否

  ●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或中色股份)拟与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称: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沈阳)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色泵业)在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授信额度为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有效期1年,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2018年8月8日,中色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中色泵业在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色泵业的发展,同意公司为中色泵业在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该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有效期1年。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色泵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中色泵业90.86%的股权。中色泵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有色(沈阳)泵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9号

  法定代表人:王宏前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壹仟陆佰玖拾陆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9年1月7日

  经营范围:泵及相关产品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与服务;机电设备及零部件设计、制造及加工;泵类相关工程咨询、承包、经营与服务;机电设备、原材料及制品销售;机电设备(不含电力设施)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中色泵业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金额:叁仟万元整

  3、保证范围: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业务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中色泵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中色泵业90.86%的股权,为解决中色泵业的发展,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中色泵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有色集团)持有中色泵业5.35%的股份,中国有色集团按照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称:沈冶机械)持有中色泵业3.79%的股权,公司持有沈冶机械67.04%股份,沈冶机械不为其提供任何担保。中色泵业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支持子公司的发展,中色泵业(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没有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本次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色泵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是在公司控制范围内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7月31日,公司不包括本次担保的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04,920.7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末净资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511,936.87万元人民币)的20.49%。上述104,920.73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中色泵业在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色泵业的发展,同意公司为中色泵业在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该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有效期1年。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中色泵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武翔、贾振宏、王宏前、张向南4人回避表决)。

  为提高资金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该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6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与金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晟保险经纪公司,该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资金使用协议书》,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公司申请借入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期限1年,利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交易方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金晟保险经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公司借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8年8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关联方董事武翔、贾振宏、王宏前、张向南4人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邱定蕃、张继德、李相志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

  法定代表人:武翔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人批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2、 金晟保险经纪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具体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公司申请借入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金晟保险经纪公司向公司收取利息,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平等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任何一方未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面利益。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金晟保险经纪公司借给公司人民币5,000.00万元。

  2、资金使用期限:1年,在此期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还款。

  3、资金使用费:金晟保险经纪公司向公司收取利息,利率采用浮动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计息期间为每月的21日至次月的20日,利息按季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季末月的21日,如利息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公司应提前至利息支付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金晟保险经纪公司支付利息。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公司借入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邱定蕃、张继德、李相志出具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金晟保险经纪公司申请借入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我们认为,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借款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八、2018年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年初至6月30日,公司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8,689.05万元。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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