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北京弘达伟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达伟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4,666,11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2018年7月17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2018年7月17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2018年8月7日,公司接到弘达伟业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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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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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后,弘达伟业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低于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弘达伟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弘达伟业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3、弘达伟业的减持计划有关事项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四、备查文件
1、弘达伟业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2、弘达伟业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