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目标基金 税延养老保险
核心目标 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
投资主体 公募基金 保险公司
购买区域 全国 试点地区(上海市、福建省以及苏州工业园区)
产品分类 目标风险基金、目标日期基金 收益确定型(A类)、收益保底型(B类)、收益浮动型(C类)
投资标的 采取基金中的基金(FOF)形式,投向公募基金 可投资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等五大类资产
持有期限 定期开放。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 1 年,鼓励长期持有 参保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积累的资金在其个人账户中长期锁定。(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可进行产品转换,不仅可以在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类型产品间转换,还可以转到其他保险公司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
税收优惠 暂未发布 个人税收递延在个人退休时,之前所缴的保费及投资收益不少于15年领取。对于领取的养老金收入,其中达到起征点以上的金额,25%可以免税,其余75%的金额按照10%的税率缴纳个税。
费率优惠 养老目标基金可以设置优惠基金费率 产品费用水平上要体现让利于民原则,同时,也要兼顾商业可持续
附加政策 暂无 除了支付年金功能,还提供全残保障和身故保障保险责任。参保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60岁前)全残或身故的,保险公司除给付其个人账户内积累的养老金外,还额外赠送相当于账户价值5%的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购买渠道 银行、基金公司、第三方销售渠道 无需被动等待单位集体投保,可像其他个人商业保险一样,直接进行投保。除了通过保险代理人、营业网点购买,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及微信公众号投保。
制表:潘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