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全国GDP同比增长6.8%;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0%,增速比一季度回落1.5个百分点;基建投资增速7.3%,相对去年同期的21.1%增速,回落幅度明显;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9.7%,高于去年同期1.2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水泥产量9.97亿吨,同比下降0.6%;从区域来看,区域分化特征仍旧延续了南部稳、北部降的特点;水泥行业在需求整体稳定的情况下,行业效益实现了稳定快速增长,今年1-5月份水泥行业利润达到515亿元,同比增长163.85%,已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今年上半年,国家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环保督查力度的不断加大,“蓝天保卫战”、“环保限产”、“错峰生产”等多项影响到水泥产能发挥的限产措施持续发酵,水泥市场供需关系继续得到改善,行业效益同比大幅增长,良好效益主要得益于需求和价格的高位稳定。在行业自律逐步完善和环保限产的背景下,2018年水泥行业利润有望创历史新高。
今年上半年,受益于良好的行业形势及文福万吨线项目第一条生产线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水泥销售量价齐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新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水泥产量829.29万吨、销量790.52万吨,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6.76%、14.25%;公司水泥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上升了34.53%,大于水泥销售成本同比上升幅度4.57%,使得公司综合毛利率由上年同期27.80%上升到42.48%,上升了14.68个百分点;得益于水泥销售的量价齐升,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143.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53.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150.18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了177.34%。
今年上半年,全资控股企业实现混凝土销售39.41万方、营业收入13,334.79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37.97%和61.52%;实现管桩销售55.02万米、营业收入7,553.68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0.04%和48.51%。报告期内,用于公司混凝土和管桩生产的内部水泥销量为8.46万吨、内部混凝土销量为3.59万方,在合并时已作抵销,未包含在上述披露的销量数据中。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坤皇
二〇一八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曾皓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曾皓平先生因工作需要职务调整,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生效后,曾皓平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证券部部长等职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曾皓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由于曾皓平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曾皓平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生效。在公司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其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曾皓平先生持有42,000股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已提名赖宏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赖宏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待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0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8月5日,公司在塔牌桂园会所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朝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位,实际出席董事5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56)详见2018年8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按《公司法》的规定,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截止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92,275,016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00万股),预计派发现金500,335,506.72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股份回购及其他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披露按最新股本总额(总股本扣除已回购的股份数)计算的分配比例。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详见2018年8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风险投资额度及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含公司分支机构、下属全资子公司,下同)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增加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即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额度拟增加到不超过(含)人民币13亿元,在使用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同时投资期限延长至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8年。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风险投资额度及延长投资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详见2018年8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18年8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赖宏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一名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考察和推荐,拟提名赖宏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赖宏飞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赖宏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赖宏飞先生简历:
赖宏飞,男,1977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9年3月起在本公司前身广东塔牌集团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9年3月至2013年5月先后任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2013年5月至2018年1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18年5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赖宏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8,000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4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曾皓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曾皓平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曾皓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曾皓平先生简历:
曾皓平:男,1961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1998年5月至2007年4月先后任本公司前身广东塔牌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助理、部长;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部部长;2010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2007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8月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曾皓平先生于2009年7月17日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皓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2,000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54)详见2018年8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1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5日在塔牌桂园会所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毓沾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56)详见2018年8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按《公司法》的规定,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截止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92,275,016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00万股),预计派发现金500,335,506.72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股份回购及其他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披露按最新股本总额(总股本扣除已回购的股份数)计算的分配比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详见2018年8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股份回购及其他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披露按最新股本总额(总股本扣除已回购的股份数)计算的分配比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拟通过现金分红方式实施。
一、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1,501,814.30元(合并报表),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1,301,259.13元,按母公司净利润进行分配。报告期末,减去2018年半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19,785,107.80元。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并鉴于公司进行了股份回购,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按《公司法》的规定,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截止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92,275,016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00万股),预计派发现金500,335,506.72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股份回购及其他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披露按最新股本总额(总股本扣除已回购的股份数)计算的分配比例。
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12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二、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与理由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发展前景良好,业绩持续稳定增长,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1、积极回报股东,与广大股东分享公司成长,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该预案考虑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拟定的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3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风险投资额度及延长投资
期限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4月2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公司分支机构、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投资期限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5年。
2018年8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风险投资额度及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公司分支机构、下属全资子公司,下同)增加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即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额度拟增加到不超过(含)人民币13亿元,在使用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同时投资期限延长至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8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增加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即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额度拟增加到不超过(含)人民币13亿元,在使用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投资目的: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投资金额:增加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亿元进行风险投资,即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额度增加到不超过(含)人民币13亿元。
投资范围:证券、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公司审核确认为风险投资的股权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在投资有效期内,投资产业基金等有期限要求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投资期限:公司上述人民币13亿元风险投资额度的投资期限为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8年。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根据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风险投资的相关事宜,公司总经理为风险投资项目运作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
公司将指定证券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淡、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在风险投资项目有实际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变化的第一时间,相关责任人应向总经理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再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相关情况。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审计委员会,由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独立董事可以对风险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各项投资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保证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公司审核确认为风险投资的股权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风险投资在操作适当的情况下能够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但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方面的风险也必须充分应对,制定预案和风险处置措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不确定风险。
由于风险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五、承诺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进行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2018年8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风险投资额度及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增加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即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额度拟增加到不超过(含)人民币13亿元,在使用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同时投资期限延长至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8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风险投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风险投资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公司拟进行风险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公司审核确认为风险投资的股权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基于上述情况,独立董事同意该投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4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27日-2018年8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15:00至2018年8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8月2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审议《关于增加风险投资额度及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赖宏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仅补选一名非独立董事,所以无需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于2018年8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于2018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18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018年8月28日上午9:00-11:30。
3、登记地点:塔牌集团办公楼一楼大堂;
信函登记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4199;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
传真:0753-7887233。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股东(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证券部
联 系 人:曾文忠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传 真:0753-7887233
邮 编:514199
电子邮箱:gdtpzhp@126.com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3。
2、投票简称:塔牌投票。
3、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5日
附件: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 股 数: 股 东帐 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 托权 限: 委 托日 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5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三年内再次聘任为董事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赖宏飞先生于2016年12月29日起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18年2月1日,赖宏飞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交了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并于2018年4月2日辞职生效。
鉴于赖宏飞先生在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熟悉公司相关业务。2018年8月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赖宏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赖宏飞先生自上次辞任公司董事至今,共买入公司股份35,200股。截至本公告日,赖宏飞先生持有78,000股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