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18---060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8月6日(周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为2018 年8月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6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晓龙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9人,代表股份294,172,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254,799,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0%。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25人,代表股份39,373,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2,128,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反对2,044,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927,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反对2,044,2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吴文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亮、蒋成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18—061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发展需要和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根据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建议解除陈建军先生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推荐吴文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陈建军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变更完成后,陈建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吴文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股,其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公司董事会对陈建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7日
附:吴文新先生个人简历
吴文新先生:男,1964年出生,硕士。1987年8月至1993年3月,任黄石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工艺设计主管;1993年4月至2017年1月,历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空调事业部副总经理,家用空调国内事业部总裁,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兼家用空调事业部总裁等职务,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裁。
吴文新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18—062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31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分别为陈晓龙、眭敏、吴文新、段亚林、黄兵兵、张立海。
(四)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龙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吴文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选举吴文新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7日
附:吴文新先生个人简历
吴文新先生:男,1964年出生,硕士。1987年8月至1993年3月,任黄石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工艺设计主管;1993年4月至2017年1月,历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空调事业部副总经理,家用空调国内事业部总裁,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兼家用空调事业部总裁等职务;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裁;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吴文新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