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交通银行自2018年8月7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代码:005056;B类份额代码:005057),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18年8月7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交通银行办理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A类和B类份额)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以上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交通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交通银行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交通银行的规定。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