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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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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注:公司2017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519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519元。2018年5月,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430,578,784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在派发股票股利和公积金转增时,为了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可比性,企业应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股本重新计算2017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371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371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时需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中扣除新增归属于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持有人应享有的权益。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对中国环保产业而言,可谓身处冰火两重天。一方面,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有利政策一直在持续出台,其中,环保税的征收、环保攻坚战的提出、财政部第四批示范项目中环保项目占比的提升、生态环境部的设立、环保督查的回头看及法制化、全国生态环境环保大会召开等,都对我国环保行业的未来发展具有深远积极意义。而另一方面,在国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力去杠杆的形势下,环保行业遭遇了融资难与融资贵的问题,进而出现了部分环保企业债务违约、发债失利等现象,引发了市场的担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初既定发展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以强化对标管理为抓手,牢牢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同时,根据外部市场行情变化及时调整相关部署,比如PPP业务,公司坚持以获取优质PPP项目为目标,并将项目可融资性放在首位。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16,433,586.8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47%;实现营业利润735,247,276.28元,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33.99% ; 实 现 净 利 润629,817,430.30 元 ,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27.20%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607,170,049.3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16%。

  1、报告期内,公司固废处置业务以传统固废市场为主,根据项目质量及项目可融资性拓展优质市政生态PPP项目,关注、储备重点场地修复、填埋场的封场修复、局部区域重金属污染的农田修复以及建筑垃圾处置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签约了南宁市武鸣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楚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宿州德邦医疗废弃物处置二期项目等,中标陕西省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表面处理中心PPP项目、西安市清河渭北工业区航空工业组团段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东源县整县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包一、铜川市山水林田湖沮河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及景观提升PPP项目、石楼县生态文明环保示范城PPP项目,上述项目涉及投资额近82亿元,为未来业务规模高增长打下良好基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进入运营或试运营阶段的各类固废处置项目合计33个,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个,餐厨垃圾处置项目6个,生活垃圾填埋项目12个,医疗废弃物处置项目4个。

  2、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环卫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中标各类环卫清扫保洁运营项目60个,新增落地年合同额13.56亿元,合同总额108.85亿元。公司在拓展传统环卫业务时,调整核心市场布局,以省会城市为重点,紧绕国家政策与时事动脉,如“一带一路”、“长三角经济圈”等周边城市培育市场;同时,聚焦环卫创新业务,缩减至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物业管理、社区经营4条业务线,以再生资源回收和生活垃圾分类业务为依托,进行多产品开发。在项目运营方面,严格执行年度预算,确保实现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减员增效,提升机械化作业率,节约人工成本;积极推广新能源车型和先进作业方案;通过激励、经验分享等鼓励项目公司积极拓展合同外收入、开展绿化养护业务、推动调价及开拓新项目等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近500份,年合同额26.7亿元,总合同额365.02亿元,清扫总面积达64,511.87万平方米,垃圾收集转运18,971.59吨/日。

  ↓试点垃圾分类模式

  ■

  3、2018年上半年,公司再生资源业务加快创新业务的谋篇布局,报告期内积极开展电子废弃物非基金业务,改变原有依赖于基金补贴的单一盈利模式;成立锂电池事业部,布局锂电池回收利用业务,打造锂电池终生托管服务模式;围绕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拓宽危废业务领域,2018年1-6月处置危废和医废11,670吨;再生资源交易平台易再生3.0重磅上线;收购临沂奥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70%股权,深入推进报废车拆解、零部件再制造以及锂电池回收利用业务;产业公社+园区模式,在邵阳园区深入推广;开展协同管理改革试点,探索产品采销新模式;成立创新技术研究院,开展废塑料、废轮胎、危险废物等领域的技术研究。

  4、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加新能源”)致力于成为新能源化、智能化、网联化、智慧环卫作业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2018年上半年,合加新能源秉承“快而有序”的工作总基调,快速实现环卫车新能源化、智能化;快速拓展销售网络,激活市场资源;快速提升产能、改善质量;有序经营、防控主要风险。报告期内,合加新能源围绕补齐产品线及新能源车开发为主线,共完成62款整车新产品开发工作(路面清洁产品30款,垃圾收运类产品32款,其中电动环卫车28款,燃气车8款),有23款基本完成调试(含11款纯电动车);同时,完成44款车型公告,其中15款新能源车型公告;环卫汽车产品累计已完成17个系列共128款公告,其中新能源车型已完成10个系列共21款。随着我国环卫服务业市场化进程加速推进,环卫清扫机械化率的持续提升,公司环卫专用车销售市场广阔。

  5、2018年上半年,公司水务板块业务运营平稳,在市场环境约束加紧的情况下,新增污水处理规模4.1万吨/日,自来水处理规模7万吨/日;运营方面,针对应收账款开展专项工作,要求各项目公司制定回款计划和措施并持续跟踪进展情况;建设营业管理智能化平台,上线OMS系统,进一步优化企业管理。

  2018年5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浦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关联方浦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浦华环保主营业务包括污水处理运营业务、环境工程业务、其他环境业务及进出口供应链业务。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可新增污水处理建设规模69万吨/日,并在其他业务与其进行战略协调及优势互补,以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放眼未来,公司将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契机,继续深耕环保各细分业务领域,有效促进项目落地,提升项目品质,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创新业务模式。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通过设立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48家(其中新设47家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家);

  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其他原因:

  ①   2018年3月,公司注销了子公司湘潭双马环保有限公司;

  ②   2018年3月,公司注销了子公司湖南桑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③   2018年2月  公司注销了全资子公司清河县启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④   2018年3月  公司注销了全资子公司沭阳明澈水业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8-098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2018年8月2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一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8-100)、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10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102)。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湖南省祁阳县共同实施环卫一体化项目暨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

  祁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总投资16,082.91万元,公司决定与非关联法人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湖南省祁阳县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作为该PPP项目的具体实施法人主体。该项目公司企业名称拟为“祁阳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拟为“道路清洁服务,生活垃圾、污水、污泥的处理,河道清洁服务,公厕建设,市政设施建设及运营,园林绿化,环卫车辆设备租赁及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物业管理,广告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物流及物联网服务”(该公司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33.16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5,789.84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43.31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项目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视其设立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共同实施环卫一体化项目暨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

  为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城区环卫保洁工程PPP项目,公司决定与非关联法人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作为该PPP项目的具体实施法人主体。该项目公司企业名称拟为“呼伦贝尔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拟为“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环卫、环保项目(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公厕、垃圾(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河道保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销售)开发建设运营;园林绿化工程及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环卫车辆及设备租赁销售;物业管理;物联网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广告的设计、代理、制作、发布”(该公司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6,016.6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5.21%;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实物出资人民币1,983.3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4.79%。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项目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视其设立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桑德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实施南宁市武鸣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公司决定与非关联法人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聚慧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对南宁桑德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桑德”)进行同比例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资至人民币78,955.8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8,455.87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9,025.47万元,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7,845.59万元,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69万元,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84.56万元,江苏聚慧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84.56万元。在本次增资完成后,南宁桑德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8,955.87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9,465.37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7.98%;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7,895.59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79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0.02%;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89.5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江苏聚慧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89.5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视其增资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项至第五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2018年7月,公司与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就北京阿苏卫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物滤池除臭系统改造工程签署了《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滤池除臭系统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公司为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该工程设计、设备、包装运输、安装指导调试和技术支持服务,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文一波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项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号)。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8-099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7月27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8年8月2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华蓉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使用与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为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阿苏卫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物滤池除臭系统改造工程建设服务,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所需,交易价格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在审议本次项议案时,关联监事刘华蓉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8-102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2号)核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544,40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7.39元。截至2017年7月26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544,409股,募集资金总额4,589,041,362.5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5,9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3,141,362.51元。

  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4,589,041,362.51元,扣除支付的承销费30,000,000.00元后的余额4,559,041,362.51元,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内。

  ■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2-00060号的验资报告。

  2017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309,502.64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9,533.89万元(包含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其中支付发行费用470万元,募集资金项目投入309,502.64万元。另外,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9,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7,994.62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7,343.5万元(包含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其中支付发行费用470万元,募集资金项目投入317,497.26万元。另外,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9,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69,560.6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69,560.6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6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2017年8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十三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

  ■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8-103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如下:

  1、对外投资事项一:祁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建设总投资人民币16,082.91万元,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5,789.844万元与非关联法人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湖南省祁阳县共同出资设立祁阳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

  2、对外投资事项二: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6,016.65万元与非关联法人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共同出资设立呼伦贝尔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对外投资事项三: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69,025.47万元与非关联法人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聚慧科技有限公司按原出资比例共同对南宁桑德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91,125.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7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5%。

  二、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需履行的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所进行的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性质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即可实施,公司将视本次对外投资进展及投资主体从事具体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事项一

  为实施祁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公司决定与非关联法人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湖南省祁阳县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该项目公司企业名称拟为“祁阳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阳环卫”),项目建设总投资人民币16,082.91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33.16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5,789.84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43.31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2、对外投资事项二

  为实施海拉尔区城区环卫保洁工程PPP项目,公司决定与非关联法人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该项目公司企业名称拟为“呼伦贝尔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拉尔环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6,016.6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5.21%;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实物出资人民币1,983.3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4.79%。

  3、对外投资事项三

  为实施南宁市武鸣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PPP项目,公司决定与非关联法人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聚慧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对南宁桑德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桑德”)按原出资比例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资至人民币78,955.8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8,455.87万元,其中,公司新增出资人民币69,025.47万元,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出资人民币7,845.59万元,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新增出资人民币15.69万元,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增出资人民币784.56万元,江苏聚慧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出资人民币784.56万元。在本次增资完成后,南宁桑德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8,955.87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9,465.37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7.98%;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7,895.59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79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0.02%;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89.5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江苏聚慧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89.5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湖南省祁阳县共同实施环卫一体化项目暨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共同实施环卫一体化项目暨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桑德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公司的设立及增资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并视其设立、变更进展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对外投资事项一系公司与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企业,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21740602023T

  公司住所:湖南省祁阳县浯溪街道办事处浯溪中路175号

  法定代表人:陶藜

  注册资本:21,65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 2002年1月18日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工程、配套设施及房地产开发服务

  股权结构:祁阳县人民政府持有其46.18%股权,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53.82%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交易对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对外投资事项二系公司与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企业,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02761063188W

  公司住所:海拉尔区伊敏大街(区建设局二楼)

  法定代表人:孙立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60,7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8月12日

  经营范围: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工程机械设备销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股权结构: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财政局持有其21.8085%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78.1915%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交易对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对外投资事项三系公司与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聚慧科技有限公司按原出资比例共同对南宁桑德进行增资,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如下:

  (1)公司名称: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227479904601

  公司住所:南宁市武鸣区标营社区起凤路3号兴武大厦14层至15层

  法定代表人:覃勇

  注册资本:19,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03年5月12日

  经营范围:城市道路建设与桥梁建设投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其他城市建设项目投资及受托国有资产的其他投资等。

  股权结构: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持有其1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交易对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公司名称: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4013602422

  公司住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张毅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1993年9月10日

  经营范围:经国家批准的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施工;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及服务;环境影响评价等。

  股权结构: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其控制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交易对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公司名称: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183764483Y

  公司住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注册资本:601,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1981年4月8日

  经营范围:承接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等。

  股权结构: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总公司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交易对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公司名称:江苏聚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71860468X6

  公司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南路37号

  法定代表人:刘欢

  注册资本:6,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00年2月18日

  经营范围:水利、水文、水情、水质相关的科技开发;水利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淤泥及污泥固化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管道工程的施工;淤泥及污泥固化成套设备的制造及销售;污水处理设备的制造及污水处理技术服务等。

  股权结构:刘欢持有其50%股权,满志清持有其27.78%股权;包小为持有其18.56%股权,其他四名股东持有3.66%股权,刘欢其为其控制股东。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江苏聚慧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交易对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对外投资事项一

  (1)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祁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建设规模:包括县城区、镇城区和农村区新建垃圾中转站及设施等,并配置专业垃圾收集车辆及设备等;建设总投资16,082.91万元;项目建设范围为祁阳县县城的清扫、保洁、收集、转运,农村的收集、转运和镇城区的清扫、保洁、收集、转运,分两步实施,先农村后县城区;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2)标的公司祁阳环卫基本情况:

  ①出资方式: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存量资产作价出资,公司以货币和向政府方购买的剩余存量资产作价出资。

  ②企业名称拟定为“祁阳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③经营范围:“道路清洁服务,生活垃圾、污水、污泥的处理,河道清洁服务,公厕建设,市政设施建设及运营,园林绿化,环卫车辆设备租赁及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物业管理,广告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物流及物联网服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④股权结构: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33.16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5,789.84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43.31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2、对外投资事项二

  (1)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海拉尔区城区环卫保洁工程PPP项目作业范围为城区(含东山组团区域)及建设镇内所有街道路面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旱厕粪便清运、冬季除雪作业等;作业规模为海拉尔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保洁街路两侧、小巷进出口50米内建(构)筑物立面、标志牌、桥梁、灯杆、栏杆等公共设施和树干小广告清除、绿化带内垃圾捡拾、冬季除雪作业、居民小区的垃圾清运,9个广场公园的清扫保洁,50眼污水井的定期抽污清理,21座公厕(水冲公厕11座、旱式公厕10座)的运营管理;该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

  (2)标的公司海拉尔环卫基本情况:

  ①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环卫设备和车辆作为实物方式出资。

  ②企业名称拟定为“呼伦贝尔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③经营范围: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环卫、环保项目(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公厕、垃圾(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河道保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销售)开发建设运营;园林绿化工程及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环卫车辆及设备租赁销售;物业管理;物联网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广告的设计、代理、制作、发布(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④股权结构: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6,016.6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5.21%;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实物出资人民币1,983.3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4.79%。

  3、对外投资事项三

  (1)出资方式:公司与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聚慧科技有限公司对南宁桑德按原出资比例增资时,各方均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南宁桑德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宁桑德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22MA5N2KX968

  公司住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江滨一小区95号全幢

  法定代表人:张如意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3日

  经营范围:对市政工程项目、公路工程项目的投资;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处置与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务综合治理;环保设备及环卫专用车制造;景观园林绿化工程、市政雨污水管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以上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

  (4)南宁桑德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南宁桑德主要负责实施南宁市武鸣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截至目前,该公司资产总额47,545万元,负债总额47,100万元,因项目处于建设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为0元。南宁桑德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对外投资事项一

  公司与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就设立祁阳环卫签署了《祁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项目公司股东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33.16万元,其中:甲方应缴纳643.316万元,以643.316万元存量资产作价入股,占股10%;乙方应缴纳5,789.844万元,以现金和向政府方购买的剩余存量资产作价入股,占股9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于项目公司设立之日起2个月内将其应缴纳的注册资本足额实缴到位。

  2、公司治理:甲方与乙方共同组成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3人。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通过董事会选举产生,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乙方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公司设副总经理两名,甲方委派1名、乙方委派1名。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乙方委派,报经董事会通过后聘请;财务副总监一名,由甲方委派,报经董事会通过后聘请。

  3、股东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股东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争议的解决方式:与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执行和终止有关的任何争议、要求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对外投资事项二

  公司与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就设立吉首环卫签署了《海拉尔区城区环卫保洁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股东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80,000,000元,甲方出资人民币19,833,500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24.79%,以环卫设备和车辆作为实物出资。乙方出资人民币60,166,500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75.21%,以货币方式缴纳。

  2、公司治理:项目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1人,乙方委派4人,全体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应是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经营管理机构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其中总经理由乙方提名,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提名。甲方有权提名一位财务副经理,经董事会通过后聘任。

  3、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即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另一方应催告违约方纠正其违约,如果违约方在30个工作日内未予纠正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

  4、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合同条款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协商友好解决。

  5、本合同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并具约束力。

  (三)对外投资事项三

  公司与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聚慧科技有限公司就对南宁桑德进行增资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一: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二: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乙方三: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四:江苏聚慧科技有限公司

  1、甲、乙各方同意对南宁桑德进行同比例增资,将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至78,955.8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8,455.87万元,其中,甲方以货币形式认购新增出资人民币7,845.59万元;乙方一以货币形式认购新增出资人民币69,025.47万元;乙方二以货币形式认购新增出资人民币15.69万元;乙方三以货币形式认购新增出资人民币784.56万元;乙方四以货币形式认购新增出资人民币784.56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955.87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7,895.5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乙方一出资人民币69,465.3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7.98%;乙方二出资人民币15.7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2%;乙方三出资人民币789.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乙方四出资人民币789.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 。

  2、增资完成后,南宁桑德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发生变化。

  3、此次各股东方向南宁桑德增资事宜,应分别获得各方的权力机构及南宁桑德股东会的批准。

  4、任何一方如果没有全面履行其按照本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应当赔偿由此而给非违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本协议于各方盖章并经有关权力机构批准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将具体实施当地环保项目投资及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业务;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方向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发展的行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视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祁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项目公司股东协议》;

  3、公司与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海拉尔区城区环卫保洁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股东协议》;

  4、公司与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聚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8-104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1、2018年7月,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生物”)就北京阿苏卫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物滤池除臭系统改造工程签署了《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滤池除臭系统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公司为国中生物提供该工程EPC总包服务,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

  2、国中生物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文一波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国中生物签署合同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8年8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文一波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754155906G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2号B座2区四层401号

  注册资本:48,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清良

  经营范围:生产有机肥;生活垃圾的综合处理、综合利用;销售有机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文一波先生。

  2、主营业务介绍及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国中生物是在北京市经济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登记注册的企业,成立于2003年9月,其负责实施的阿苏卫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采用国际领先的高效分拣技术(人工粗精分选、破袋筛分、风选、磁选)、动态滚筒发酵、二次条堆动态好氧发酵工艺、降水干燥、粉碎、挤压成型的RDF(垃圾衍生燃料)生产工艺,将垃圾中80%以上的塑料、金属、橡胶等资源予以回收与利用,其中垃圾的有机质部分被制成有机复混肥,热值较高的部分被制成RDF,最大限度的实现了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该项目于2010年3月开始进行商业运营,目前日处理生活垃圾1,600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中生物总资产为335,476,721.29元,净资产为283,010,744.09元,2017年年度利润总额为-18,809,181.07元,净利润为-18,809,181.07元。(该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截至2018年6月30日,国中生物总资产为365,690,913.77元,净资产为278,536,961.91元,2018年半年度利润总额为-4,473,782.18元,净利润为-4,473,782.18元。(该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3、关联关系

  国中生物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文一波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国中生物签署合同构成了关联交易。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中生物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国中生物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合同系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针对阿苏卫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物滤池除臭系统改造工程提供设计、设备采购、包装运输、施工、安装指导调试及技术支持等工作,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阿苏卫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物滤池除臭系统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阿苏卫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内

  3、工程承包范围:设计、设备、包装运输、安装指导调试和技术支持。

  4、合同价款(含税):1,500万元(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5、合同工期:120天(不包括调试验收期,如发生到货延迟,最长不超过180天)。

  6、工程结算款支付

  (1)工程开工后,按照工程形象进度,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的70%按月支付进度款。工程款支付过程中承兑汇票所占的总比例小于50%;

  (2)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

  (3)双方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后,在30日内支付到竣工结算价款的97%;

  (4)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为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质保期2年,质保期满后,工程经发包人检查不存在质量问题,发包人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质量保证金。

  7、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国中生物控股股东为桑德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文一波先生,2013年时任公司控股股东的桑德集团为消除与公司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将国中生物委托公司运营管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公司仍在公司托管运营中。在国中生物所属阿苏卫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曾参与了设备采购总包、后腐熟车间技术系统工程建设工程施工。

  本次生物滤池除臭系统改造工程施工关联交易系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交易合同各项条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对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18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为38,235.81万元(不含有权机构已授权但尚未签署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系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合同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定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签署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合同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滤池除臭系统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合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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