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18年8月3日下午3点,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划付了“13永泰债”部分利息款,公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将剩余利息款尽快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由于本期债券持有人数量较多,公司将在资金到位后,继续积极申请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帮助公司进行“13永泰债”利息款的支付工作,尽快完成本次利息款资金发放。
此次利息兑付和本金偿付的联系人:李军、宁方伟,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670。
截至目前,经公司与大多数“13永泰债”持有人协商,同意延长“13永泰债”还本付息期限,且公司已与大多数“13永泰债”持有人签署了《“13永泰债”展期兑付和解协议》,有关协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3永泰债”偿债正式方案和组织签订展期兑付和解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18-132)。
公司就本次利息兑付给“13永泰债”全体持有人带来的不便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