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10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8年8月3日10: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31日以文本或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武吉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董事长)武吉伟先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履职,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之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选举董事王立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 并出任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期限相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郭轩先生、周永杰先生、王中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郭轩先生、周永杰先生、王中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期限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郭轩先生、周永杰先生、王中女士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核查,同意该候选人的提名。
表决结果: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申请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申请银行贷款2,000万元,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18年8月20日14:5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1、《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签订的〈采购服务框架协议〉债权追加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4日
附件:
董事长王立鹏先生简历
王立鹏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天津大学硕士学历。1989年参加工作,曾任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枪厂厂长、石家庄宝东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立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立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郭轩先生简历
郭轩先生,中国国籍,1966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石家庄拖拉机厂副总经理,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郭轩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郭轩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周永杰先生简历
周永杰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参加工作,曾任北京城建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海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兼办公室主任,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长办公室主任。
周永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周永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王中女士简历
王中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中国科学院硕士学历。1999年10月参加工作,1998年4月加入中共共产党,曾任北京华旗资讯(爱国者)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国美在线人力资源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行政总监,(国美)北京大中人力行政总监,(国美)中关村科技集团人力资源行政总监,现任东旭集团高级副总裁兼任东旭资本常务副总裁。
王中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中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104
债券代码:112243 债券简称:15东旭债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8月3日收到公司原董事长武吉伟先生的辞职报告,武吉伟先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履职,特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之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王立鹏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出任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期限相同。辞职后,武吉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武吉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无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对武吉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董事长期间带病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歉意!
王立鹏先生拥有近30年的电子行业从业经验,是国内电子显示行业权威的技术专家,对光电显示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有着丰富的专业背景与产业化管理经验。同时王立鹏先生长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公司旗下三家重要子公司董事长,熟悉公司发展战略及产业结构,董事会认为王立鹏先生出任公司新一任董事长契合公司战略理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105
债券代码:112243 债券简称:15东旭债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定员四人,现员三人。基于公司人才战略调整,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龚昕女士不再兼任董事职务,武吉伟先生因健康原因离职,第八届董事会需增补董事三人。
龚昕女士辞去董事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票10万股,将继续遵守深交所高管股票锁定承诺。因武吉伟先生、龚昕女士辞去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5人,武吉伟先生及龚昕女士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至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郭轩先生、周永杰先生、王中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郭轩先生、周永杰先生、王中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期限相同。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郭轩先生、周永杰先生、王中女士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核查,同意上述候选人的提名。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106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召开第八届第四十四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申请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京华腾”)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两江分行”)申请银行贷款2,000万元,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20474344A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5号附179号
法定代表人:袁志金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胶粘制品、线材、包装制品、光电产品、胶带、塑料制品、粘胶类产品、绝缘材料、光电膜材、离型纸、硅胶片的加工、销售;光电组合产品的生产、代理及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重庆京华腾100%股权,因此重庆京华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目前,上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被担保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重庆京华腾的总资产6,333.76万元,总负债4,261.74万元,净资2,072.02万元,资产负债率67.29%。2017年1-12月重庆京华腾营业收入11,241.23万元,利润总额1,063.51万元,净利润783.3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重庆京华腾的总资产6,661.86万元,总负债4,407.32万元,净资产2,254.54万元,资产负债率66.15%。2018年1-6月重庆京华腾营业收入4,383.11万元,净利润182.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重庆京华腾向重庆农商行两江分行申请的银行贷款2,000万元;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重庆京华腾是公司光学膜片与光电胶带的生产、销售主体之一。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生产及发展,增强其综合实力,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45,700万元(含本次担保总计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45,700万元(含本次担保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5%。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10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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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0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9日15:00至2018年8月20日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15日。
B股股东应在2018年8月10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临5院综合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签订的〈采购服务框架协议〉债权追加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八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8月4日及2018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本次增补三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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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17:00,请在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临5院1301证券部
传 真:010-68297016 邮 编:100036
2、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8月16日9:00-11:00, 13: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临5院1301证券部
电话:010-68297016 邮 编:100036
联系人:王青飞 杨秀权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八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413
2. 投票简称:东旭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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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8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1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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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