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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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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8-08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日(周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639号平安大厦17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郭曙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622,766,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61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622,545,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442%。

  3、网络投票情况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2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4,46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05%。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拟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22,623,48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71%;142,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2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3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80%;反对14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浩天安理律师事务所凌浩律师及段君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8-085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7月16日,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拟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2018年8月1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2018年5月2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南化工;证券代码:002226)于2018年8月2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公司预计于2018年9月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公市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根据目前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因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南化工,证券代码:002226)自2018年5月2日开市起停牌,同时披露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2018年5月30日,公司因筹划购买石灰岩矿山企业100%股权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同时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并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2018年6月13日,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民爆类相关资产事项并初步确认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3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同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6月2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70、2018-072)。

  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公司于2018年7月7日、7月14日、7月21日、7月2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75、2018-076、2018-080、2018-082)。上述公告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交易对手方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经协商确定为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民爆”)100%的股权。新联民爆主要从事民爆器材的生产、销售、配送和爆破技术服务。

  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联民爆76.72%的股权,系新联民爆控股股东;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联民爆23.28%的股权;新联民爆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交易对方为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省级国有集团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2、本次交易的方案

  本次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新联民爆100%的股权。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积极沟通、洽谈重组方案,以上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准。

  3、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并已签署《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4、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调、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聘请中介机构有: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评估机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

  目前各中介机构正在加快推动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论证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

  5、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程序及目前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正处于尽职调查及沟通协商阶段,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

  (1)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3)通过商务部门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

  (4)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重组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组须履行的程序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中披露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上述审批程序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三、本次继续停牌的原因

  根据相关规定,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已停牌时间应计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因此自2018年5月2日起公司股票累计停牌时间将至3个月。公司原计划争取于2018年8月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现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事项较多,具体交易方案细节尚未最终确定,公司与有关交易各方尚需进一步沟通、协商,且国有资产出售所需审批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8月2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股票仍需继续停牌。

  四、预计复牌时间及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8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有序开展对意向标的业务、财务、法律等全面尽调、审计、评估工作。公司在停牌期间将及时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部决策程序,确保本次重组顺利推进,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交易,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累计停牌时间未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累计停牌时间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重组事项。

  五、风险提示

  公司对继续停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8-086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1日接到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通知,获悉盾安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盾安控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59,824,8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6.82%。本次股份质押之后,盾安控股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96,9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2.8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6%。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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