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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8-06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7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原有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上,增加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共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为了方便统一管理,上述共计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8-06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7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原有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上,增加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共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为了方便统一管理,上述共计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8-070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原有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上,增加不超过2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共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为了方便统一管理,上述共计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2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98,20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50.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57,819,970.3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37,519,603.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20,300,366.7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划入公司账户中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第4003301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420,300,366.77元,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注:上述投资项目为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17年8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9月1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三、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18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原有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上,增加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共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为了方便统一管理,上述共计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详情如下:

  1、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本次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其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投资额度

  本次投资额度是在原有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上增加不超过20,000万元,增加后共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且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必须以公司名义购买,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购买合同或协议,并由公司财务总部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有关进展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上述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或高收益存款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通过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或高收益的存款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提供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7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原有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上,增加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共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为了方便统一管理,上述共计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7月31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原有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上,增加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共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为了方便统一管理,上述共计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文件,查阅了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或高收益存款产品的信息披露文件等,与深交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对照,并对此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高收益存款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周转需要;

  (3)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丽珠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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