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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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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8-038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7月3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证监许可〔2018〕1204号)文件,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768,225,540股股份、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发行42,591,23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要求及股东大会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8-039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18年7月3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2018年7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证监许可〔2018〕1204号),核准本次交易。现将《报告书》更新、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本说明中的简称与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根据本次交易方案获得证监会批准的最新情况,修订了“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之“(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删除了“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一)交易审批风险”;修订了“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删除了“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风险”之“(一)交易审批风险”。

  2、本次交易以2017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已经聘请东洲评估以2017年12月31日为补充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补充评估,东洲评估已出具了《补充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在《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重大风险提示”、“第一节 交易概述”、“第六节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等章节进行了更新和修订。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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