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8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15精工债”回售及付息工作完成的公告

  股票简称: 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8-073

  债券简称:15精工债          债券代码:12241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15精工债”回售及付息工作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完成了“15精工债”回售及付息的资金发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15精工债”回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5精工债”公司债券的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570,000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570,000,000元(不含利息)。

  2018年7月30日,公司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回售资金的发放工作,并对相应债券进行了注销。截至目前,“15精工债”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为30,000手。

  二、“15精工债”付息情况

  2018年7月30日,公司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了“15精工债”2017年7月29日至2018年7月28日期间的利息发放工作。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8-07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

  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换届,经公司董事会及控股股东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陈国栋先生、孙国君先生、宋长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换届,经公司董事会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75)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76)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方朝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绍兴市第八届人大常委。现任公司董事长,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董事长、董事。方朝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2、孙关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钢结构协会副会长、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副理事长、浙江省对外承包商会理事、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副会长,第十一届绍兴市柯桥区政协委员。历任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执行董事长,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董事长、董事。孙关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3、裘建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副会长;曾先后就职于中国人保、平安保险等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裘建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4、陈国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工,中国钢结构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结构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空间结构委员会委员。历任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总师办主任,公司副总经理、华南事业部负责人等职。现任公司联席总裁、总工程师、精工国际总经理。陈国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5、孙国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浙江省太阳能光伏协会副会长,绍兴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现任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席总裁。孙国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6、宋长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六安农业局黄淮海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科员、六安农业综合开发办办公室科长。现任公司董事、六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局主任科员、六安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宋长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邵春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学位。历任英国西蒙斯律师行上海办事处中国法律顾问、美国盛德国际法律事务所上海办事处资深法律顾问,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及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的校外导师;微创医疗科学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2、章武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 MBA。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毕马威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并购交易咨询部助理经理和并购交易咨询部经理、万盛资本高级投资经理和投资总监、凯辉资本投资总监、盘古资本并购和PE投资副总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瑞华企业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合伙人、副总经理。章武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3、方二: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民,美国密苏里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历任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校区助理教授、副教授及终身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方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8-075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随着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净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结合《上交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董事长权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18-07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20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20日

  至2018年8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分别于2018年7月13日、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集中登记时间:2018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37161

  联系人:张女士、曹先生

  联系电话:021-62968628

  传真:021-62967718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8-07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7月3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监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换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二名。

  现公司监事会提名庚利先生、刘中华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报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一并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监事简历附后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7月31日

  

  庚利: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金融培训中心讲师、黑龙江省招商局公务员、上海建信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金融投资发展部总监。现任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监事会主席。庚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刘中华:教授级高工,中国钢结构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专家委员会专家。2002年起工作于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上海拜特钢结构设计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公司执行总工程师。刘中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