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现金管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自2017年9月29日起1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为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行使决策权,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和2017年9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11亿元)实施了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和2017年10月19日、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14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及2018年1月19日、2018年1月30日、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14日、2018年3月28日、2018年4月13日、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19日、2018年5月25日、2018年5月29日、2018年6月6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1亿元)的进展公告》。
2017年11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增加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2017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自2017年11月28日起1 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本次增加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行使决策权,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和2017年11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对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了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5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和2018年1月12日、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24日、2018年3月10日和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根据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全部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的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时未使用新增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1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到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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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注销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根据公司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司无继续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理财产品计划,因此,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注销了如下专用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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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已结束,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全部注销了如下专用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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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注销专用结算账户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和2018年7月20日分别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