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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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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69                                公司简称:祥龙电业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稳中有进”的战略目标,以落实预算管理为切入点,强化公司本部对二级单位的管控,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并将绩效考核和薪酬福利紧密挂钩,切实保障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上半年,公司与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供用水合同,为提升供水规模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巩固了区域市场的先发优势。建筑业务方面,受周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节奏的影响,公司建筑业务营业收入下降,为此,公司一方面积极开拓新的目标市场,另一方面狠抓施工过程控制,提升项目质量。严控成本预算,努力提升项目回报率。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结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地区发展特点和自身优势,依托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积极推进转型发展,但公司转型发展能否成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75,759.94元,净利润1,610,684.68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18-016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国有企业应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章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一条

  ■

  二、增加“第三章党的建设”相关内容,原章程“第三章股份”及后续的相关章节、条款顺延。

  第三章 党的建设

  第十四条 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推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第十五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 在公司组织架构上,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经理层成员与党委委员适度交叉任职。

  第十七条 公司党组织机构设置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建立党的各级组织。

  (二)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三)公司党委下设具体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党的日常工作。同时设立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第十八条 公司党委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会应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决策决议,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不得以召开党政联席会等形式代替召开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所议事项应当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九条 公司党委的主要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贯彻执行,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推动企业积极承担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突出思想政治引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夯实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基础。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法规设立党的纪检监察机构,领导、支持和保证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统筹内部监督资源,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建设廉洁企业。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强化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精神文明和品牌形象建设,做好信访稳定等工作,构建和谐企业。

  (六)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积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形成权力制衡、运转协调、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十条 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企业生产经营方针;

  (四)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五)企业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

  (六)企业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七)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监督;

  (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十)其他需要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一条 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一)召开党委会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委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

  (二)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党委成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三)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四)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发现董事会、经理层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省委、省政府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明确要求,不符合企业现状和发展定位,或事前未作严密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的,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会后及时向党委报告,通过党委会形成明确意见向董事会、经理层反馈。如得不到纠正,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修改后的《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 2018-017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三)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7人。

  (五)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董耀军先生。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18-018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

  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审计)披露如下:

  一、水的生产与供应板块

  ■

  注:上述价格为含税价,自来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

  二、建筑板块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18-019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21日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21日

  至2018年8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8年8月20日下午17:00 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8年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公司联系部门: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1、联系人:刘攀

  2、联系电话:027-87602482     传真:027-87600367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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