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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10号楼12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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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有林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黄祖尧、周通、刘国梁、黄华栋、彭成洲、王楚端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温庆琪、张敬学、冯新、杜坤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侯浩峰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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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18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和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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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客户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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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拟为江苏加华种猪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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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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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2、议案3、议案4为特别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3、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奂佶、丛明丽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